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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便桥”迟迟未拆引争议 吉安县万福镇:已申请建新桥
2019-08-21 08:09 来源: 中国江西网-新法制报

◎文/图记者付睿

一座惠民桥的建成是人们眼里的“暖心桥”;一座违建桥拒不拆除也可能变成人们心中的“寒心桥”。

近日,有吉安县万福镇村民向记者反映,在该镇同江河畔,有一座违建桥迟迟未能拆除。

“明明已经下达了拆除通知,拆除时限也过了,为何相关部门对整改通知置若罔闻?”不仅如此,村民还告诉记者,违建方7月30日又在对此便桥周边进行加固,“难道不拆了?责令拆除文件成摆设了?”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违建“便桥”

公司擅自建便桥 影响行洪殃及农田

“一块吉安市市级河长制公示牌的旁边建了一座违建桥。”2019年8月6日,在吉安县万福镇同江河留田段,万福镇塘东村村委会桐家村村民刘福(化名)对眼前的“违和感”表示无法理解。

万福镇留田村和桐家村村民提供的一封联名信道出了他们的心声:要求拆毁同江河留田段的这座违建涵洞便桥。

事情的起因还要从几年前,吉安县华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都实业公司)取得留田村陶瓷土矿开采权说起。

据桐家村部分村民介绍,4年前,华都实业公司开始开采陶瓷土,运输瓷土的车辆一直是从他们村庄通行,后来由于车辆噪声太大等原因被该村村民制止。不久后,华都实业公司便在同江河上造了一座“涵洞桥”。

“河里放置8个通水涵管,再铺上水泥。”刘福回忆说,“就这样搭起了一座桥。”

桥建好后,周围的村民喜忧参半。刘福称,有时村民会走这座桥,算是提供了便利,但由于这座桥建设得极不规范,严重阻碍了水流,导致行洪不及时,之后的几年里,每当汛期来临,周边的农田就会被淹。

2019年8月6日上午,在村民的带领下,新法制报记者来到了这座横跨同江河的“涵洞桥”。记者看到,原本百米宽的河道到了这座桥处,被“压缩”成了30余米宽,以桥连通两岸。该桥宽约3米,水下由8个涵洞组成,下游涵洞口水流湍急,该桥上下游水位差距在30厘米左右,周边没有防护措施。

据东塘村一村民介绍,2014年以前虽然汛期也会涨水,但不会像桥建好后那样年年淹没农田,而且退水缓慢。

该村民还告诉记者,便桥建好后每年涉及被淹的土地有几十亩,行洪不及时致农田遭到不同程度的减产绝收损失。

被责令拆除恢复原状

记者查询到,华都实业公司成立于2014年07月07日,注册地位于吉安县敦厚镇,法人代表为潘某。经营范围包括矿产品销售、市政服务、国内贸易。

由于村民的投诉,今年3月初,吉安市水利局经调查了解后作出回复称,吉安县华都实业公司于2014年通过公开竞拍方式取得了万福镇留田村陶瓷土矿开采权,为了货物运输的需要,未向水利和交通行政部门申请,于2015年7月擅自在同江水与高田水两江交汇的下游百米处修建了一座涵洞便桥。

新法制报记者还注意到一份由县水利局于2019年3月11日向万福镇下发的《吉安县防洪抗旱指挥部关于同江河万福段防汛整改的通知》(吉县防汛字【2019】7号)文件。该通知载明,吉安县华都实业公司为便于往返两岸,在河道随意埋设涵洞、建有跨河便桥(约3米宽)、便桥壅水致河水没桥而下,严重阻碍河道行洪,直接威胁到河岸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确保度汛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特别要求整改如下:一、于3月20日前责令原建设单位拆除河道涵洞便桥,并恢复原状;二、将整改落实情况于3月20日前书面报县防办。若确有交通运输建桥需要,请依法依规按程序申建。

“明明写着3月20日拆除到位,为何违建桥现在还在呢?”留田村民赵田(化名)说,“不仅如此,违建方7月30日又对便桥周边进行了加固。难道不拆了?责令拆除文件成摆设了?”

决定保留作为“便民桥”?

8月6日下午,新法制报记者前往万福镇人民政府了解情况。该镇党委副书记肖烈义向记者证实,该镇确实收到了《吉安县防洪抗旱指挥部关于同江河万福段防汛整改的通知》。他坦言,该桥确实有阻水情况,且行洪不及时导致靠近河道的桐家村农田被淹。

对于未按拆除期拆除一事,肖烈义没有否认,但称是有原因的。

据其介绍,由于华都实业公司开采的环保审批手续一直没有完善,吉安县环保局于2019年6月6日对该公司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作出了2.4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公司一直处于停工状态,没有正式生产,故该涵洞桥基本是用于附近几个村的村民通行。”肖烈义说,万福镇政府一直在协调处理,但由于留田村村委会及部分群众反映该桥方便农田耕作生产和通往部分山地、产业扶贫基地,联名要求保留该桥。这一说法,得到了留田村王姓会计的证实。

王会计称,该桥高度虽然与桐家村民农田相近,但留田村农田高于该桥,留田村农田被淹,桥不是直接原因。

“若没有这座桥到留田村扶贫产业基地,村民只能绕道9公里,经过万福、麻塘村,到达对岸,进行耕种和收割。”肖烈义说,“有8名镇人大代表联名要求保留该桥,镇政府结合实际综合分析,建议保留该桥。”

采访中,桐家村和留田村部分村民却告诉记者,决定保留违建桥作为便桥使用,并没有经过他们的同意。而且,距该“便桥”百米处还有一座塘东桥可通行。

当记者询问是否有桥附近村庄村民代表大会的相关会议纪要时,肖烈义没有正面回答。“塘东村村委会的姜家自然村到村委会本来直线距离不到2公里,若走塘东桥需绕道8公里才能到达塘东村村委会。”肖烈义说。

在一个上午的采访当中,记者没有看到村民通行该“便桥”。记者前往河对面的罗汾村,一些村民表示,因开采灰尘太大,他们不愿意走此“便桥”,而且便桥没有防护措施,小孩行走此桥太危险。

对此,肖烈义表示,是因为天气太热才没有人过桥。

协调会要求2020年汛期前拆除到位

工作;二是万福镇政府尽快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新建一座桥梁,由县交通运输局现场勘查评估投资,并委托县发改委立项,华都实业公司承诺承担部分建设资金,各方齐心协力,争取早动工、早建成、早受益。

肖斌还透露,在此期间,关于“便桥”的安全问题,他会督促当地镇政府做些警示设施。

对于该桥不拆除留作便民桥的说法,吉安县水利局并不认可。吉安县水利局局长肖斌表示,该涵洞便桥为违建桥,一定要拆除。

肖斌表示,该局4月26日、6月27日、7月2日多次实地督促万福镇政府抓好整改落实,并按要求将整改书面报县防办。

肖斌同时表示,近日,该县分管副县长要求水利局牵头,并在2019年8月1日下午,召集万福镇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和华都实业公司等单位在县水利局召开了涵洞便桥拆除工作协调会。该桥的修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群众反映强烈,但为兼顾群众生产生活方便决定拟定新的解决办法。

据了解,此次会上达成以下共识:一是鉴于此桥确实能够极大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暂时保留该桥,但必须在2020年汛期前拆除到位,避免妨碍明年的防汛

    镇政府:已申请开建一座新桥

7日,新法制报记者收到了一份由肖烈义发来的万福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对万福镇桐家桥(新桥)进行立项的申请报告。

报告显示,华都实业公司愿意捐资修建该桥,并达成初步协议,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当地政府管理和维护保养。同时,为确保建桥施工便利,现有涵洞便桥予以保留通行,等到新桥建成通车后,确保在2020年汛期前按要求清理拆除。

报告还显示,拟新建桥的桥梁长约60延米,桥面净宽0.5+5.5+0.5米,项目投资估算约300万元、受益人口达1.5万人。

记者多次与华都实业公司负责人刘小勇联系,对方均以信号不好为由挂断电话。

江西宏正律师事务所律师高鹏称,村民若认为违建涵洞桥的架设导致村民遭到不同程度的减产绝收损失,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承担关于该违章桥与农作物减产绝收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如果村民觉得“打官司”太麻烦,也可以尝试以下两种相对简便的方式:一是向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二是按照《水法》第57条的规定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村民还是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高鹏认为,对于该违章违建涵洞桥是否能作为“便桥”保留至新桥建设后再拆除的问题,应当由该涵洞桥的建设方依法向当地水利部门按程序进行申请,得到批复后才能予以保留,否则就必须予以拆除,再重新审批建便桥。

责任编辑:王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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