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闻网讯(记者张建华)记者昨日获悉,经市委常委议军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吉安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管武装工作的措施》即将完善印发,措施中明确要积极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激励吉安籍官兵献身国防,在部队建功立业,展示吉安良好形象。
《措施》明确规定,积极宣扬立功受奖官兵,对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的吉安籍官兵,喜报分别由市、县、乡(镇、街道)人民政府送达军属家庭;获得优秀士兵或嘉奖的,喜报由村(社区)负责送达;县级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召开庆祝大会,对立功受奖官兵家庭进行表彰奖励。大力褒扬吉安籍烈士,当地政府要举行高规格的迎接英雄回乡仪式,落实抚恤政策和待遇。
《措施》同时规定,为营造爱军尚武好风尚,新兵入伍和老兵退伍,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举行欢送欢迎仪式。每年12月前,落实为新增军人军属家庭悬挂光荣牌,春节、“八一”期间积极开展送年画、慰问信及走访慰问等活动。严格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制度,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财政部门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的标准发放;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其家庭优待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年增发30%、20%、10%,于次年9月前发放至义务兵家庭,从2019年起,给予当年从吉安市入伍的大学生每人一次性奖励,其奖励经费均纳入各县(市、区)征兵经费预算,随义务兵第一年优待金发放;从吉安辖区高校入伍的大学生(不含新生),每征集1名,对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站进行奖励,所需经费由吉安市财政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