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安市青原区梅苑小区业主邓先生向经济晚报《每日吉安》来电反映,2019年6月22日早8点左右,家中卧室天花板突然坍塌,所幸当时人不在卧室,不然性命堪忧。
现场狼狈不堪,业主心有余悸
7月29日上午,记者来到邓先生家中的次卧看到,正对着床上的天花板,粉层坍塌面积约有2平方米,裸露出里面的现浇板。
据邓先生回忆,事发当天,他起床在隔壁书房画画,突然一声巨响,卧室的天花板发生坍塌。“我拿着掉落的天花板碎片找内行的朋友看,他们说水泥含量不达标,里面沙子多,水泥少,粘连性就差,同时又厚又重,掉下来你说要命不!”
“这么久了,我不可能不住了,就将这里清理了,拍了照片留了底,掉下来的天花板碎片,我收拾到一起,一共有180多斤!如果那天我晚一些起床的话,不死也得重伤!”邓先生至今想起,还心有余悸。
记者从邓先生提供的现场照片上来看,碎裂的天花板成块状散落在床上、地板上,一片狼藉。
维权苦无门,谁来保障业主权益?
邓先生告诉记者,他曾联系了梅苑小区恒荣开发商一刘姓负责人,第一次对方表示会查一下是谁承包的这个工程项目。“将近一个月过去了,也没有人来维修,也没个说法,再打电话过去,对方则表示邓先生的房子已经过了质保期了。”
邓先生称:事情发生后,他也找了物业及有关住建职能部门,但没有得到事情的解决方案。
当日上午十时左右,记者拨打了梅苑小区恒荣开发商副总吴先生的电话,他称,自己刚从外地回来,对此事还不了解情况,会近期再和公司的其他负责人沟通一下,看应该如处理。
记者也拨打了小区物业张经理的电话,张经理一听此事则以“要核实记者身份,不方便说”为由拒绝了记者的电话采访。
吉安市住建局物业科郭科长表示,当事人如果怀疑是由于房屋建设单位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此次事故,可以找司法部门或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认定,如果认定是,则由建设主管部门督促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维修,如果开发建设单位拒不维修,可以选择司法诉讼程序来督促相应的责任主体履行义务。
业主期盼责任主体明确
邓先生希望相关单位和部门能为此事负责,落实责任主体,能够对房屋内天花板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消除家中的安全隐患。
邓先生告诉记者,他同时也想通过经济晚报《每日吉安》提醒小区内其他业主,提高安全意识,认真检查家中的天花板和墙壁,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自身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