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闻网讯(王薇薇、许冬兵)日前,用86分积分兑换到140元领物单的吉水县盘谷镇太园村贫困户李金苟笑容满面,拿着领物单,他在村里的“爱心超市”购买了50斤大米及洗衣粉等日用品。和他一样,这几天,村里的贫困户们都凭着各自积分,在“爱心超市”领到了生活用品。
为激发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树立脱贫正向奖励机制,今年4月起,吉水在全县推广实施“爱心超市”积分行动,贫困户凭积分在该超市领取生活物品。该县制定了扶贫“爱心超市”操作办法与评分标准,“爱心超市”为各乡镇或行政村依托当地超市、小卖部或自建,全县各挂点帮扶单位按每户贫困户600元标准拨付帮扶资金及社会爱心人士捐赠作为“爱心超市”资金、物品来源。同时,各村成立“爱心超市”管理小组,具体负责领物单发放、积分统计、台账资料管理等工作,并成立由驻村干部、村干部、村民代表等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每季度对贫困户参与村中义务劳动、弘扬文明新风、遵纪守法、发展产业或务工、配合集体工作等5项表现进行积分评议,对应评选出的“好、较好、一般”三个等次可在“爱心超市”分别领取180元、140元、120元的物品,并张榜公示。走访贫困户发钱发物的帮扶形式不再,目前,全县249个行政村基本实现扶贫“爱心超市”全覆盖,有力调动起贫困户的脱贫自主性与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