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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十六万元分手费 昔日恋人对簿公堂
2019-07-02 09:29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刘荟、肖康

2010年到2019年,从高中、大学到工作,从花季雨季到适龄婚嫁,10年恋爱的郭向和李秀,并没有水到渠成地步入婚姻殿堂,却面红耳赤地对簿公堂。近日,永新法院一审宣判郭向诉李秀财产纠纷一案,判决驳回郭向提出的要回16万元分手补偿费的诉讼请求。

十年爱情 用16万元补偿

2010年,还在读高中的郭向和李秀恋爱了。高中时期爱情低调而小心翼翼。两人恋爱后未耽误学习,相互鼓励,均考上了本科,被南昌不同的大学录取。大学期间,两人利用周末相聚,享受爱情。2016年大学毕业后,郭向在杭州找到了一份房地产销售工作,而李秀选择回家乡工作,两人开始了异地恋。2018年年初,异地恋一年后,为了能尽快让这份感情有个结果,李秀跟郭向提出,希望他能够辞职回家,让两人在结婚前有更深入的了解。

2018年春节前,辞职在家待了几个月的郭向,忽然不声不响地回了杭州。过年前几天,郭向从杭州回来,李秀在与他坐车回家的路上,郭向一声不吭。

“他出轨了。我当时就是特别肯定,不知道是因为在一起久了,所以有这么强烈的直觉,反正我就是那么肯定。”李秀觉得,那次旅程,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

为佐证自己的想法,李秀趁郭向在车上打盹时,翻看了他的购物记录,聊天记录,果然,找到了郭向出轨的证据。没等李秀问几句,郭向就坦白了。郭向承认他从2017年,就跟一个女生保持着暧昧关系,互送礼物。

“我父母一直不同意我跟他在一起,认为他没有母亲,缺爱的孩子不靠谱,但我还是选择相信他,一直不顾父母的反对跟他在一起。”李秀对这样的坦白手足无措。“他承认出轨后,还跑到他母亲的坟上忏悔大哭,想让我原谅他。但后来知道,他一直跟很多女生保持着暧昧关系,我没法原谅。”

这样频繁的出轨,让李秀无法接受。她果断决定分手。

郭向深感自己无论怎么做,都无法再挽回李秀的心了,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郭向想通过物质上的补偿弥补李秀这十年的青春,十年的爱情,他陆陆续续,一共给李秀转了近16万元。

对簿公堂 请求未获支持

本想通过金钱补偿让自己良心好受点,郭向在转账16万元后,觉得自己补偿“过头”了,见复合无望,郭向开始后悔,要求李秀返还至少一半,遭到李秀拒绝。故此,2019年1月,郭向起诉至永新法院要求李秀返还16万元。

昔日恋人对簿公堂,在法庭上,郭向辩称,16万元是为缔结婚约给李秀的彩礼,李秀辩称,是因郭向出轨,其自愿给的分手补偿费。

一审法院认为,婚约属我国民间婚俗,亦称订婚,是无配偶的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订立婚约的男女按照民间婚俗会有一些财务往来,即“彩礼”,也是订立婚约的基本形式,并大多会有父母或者亲朋好友在场见证。郭向与李秀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双方是否存在婚约关系及郭向是否基于婚约给付李秀彩礼。从双方举证情况看,郭向与李秀存在恋爱关系,也有结婚目的,但郭向未有证据证明与李秀存在婚约,款项未提及“准备婚礼费用”“彩礼”用途,也不能证明转账汇款时具有与女方缔结婚姻关系的明确意思表示,不能认定为“彩礼”。李秀发现郭向与其他女性有不正当关系后与其分手,接受其“彩礼”不符合一般常理,李秀主张是分手补偿费更符合情理。双方之间的转账款属于双方恋爱期间的财物往来。该院根据证据,认定郭向转给李秀的16万元为恋爱期间的消费性馈赠和分手后的经济补偿,且郭向已自愿给付,亦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且无导致行为无效或可撤销的事由和证据,故郭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该院依法判决驳回郭向的诉讼请求。(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王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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