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5月28日《人民日报》)
近日,中办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这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最新成果,这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提出了要求,为新时代选人用人指明了方向。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衔接、相配套,体现了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对干部的严格选拔、严格监督上,对于推进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发挥着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有利于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选人用人关乎国之根基。应该看到,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仍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新形势下,要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环境。
聚焦选人用人监督,必须织牢监督大网。监督检查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更是接受“把脉会诊”的过程,对照检查的清单进行会诊才能精准“对症下药”,拔除病根,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办法》明确,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就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促进干部担当作为等五个方面的情况。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既要有政治监督和组织监督的结合,又要有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的结合,还要有内部监督与群众监督的结合,把监督网织得更密、扎得更紧,确保监督更规范、更有力、更有效。
聚焦选人用人监督,必须用好问责利器。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问责是把利器。查处问责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手段。有的地方干部选拔出现“唯票”、“唯分数”、“唯GDP”、“唯年龄”现象,出现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两面人”、弄虚作假等问题,没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光、作风关、廉洁关,导致选人用人质量不高。《办法》强调实行选人用人工作责任追究,明确了追究党委(党组)及其成员、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责任人员、纪检监察机关有关责任人员、干部考察组有关责任人员各自职责范围承担的责任,使“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成为普遍共识,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质量。
国以人兴,政以才治。我们要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为指南,严把选人用人质量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就一定能为新时代培养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文/姚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