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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管护主体 出台管理意见 新干实行农田水利设施建管一体化
2019-04-28 08:07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2015至2017年,新干县作为全国试点县,启动并完成了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推行建管一体化,全县1408处(座)农田水利设施落实了产权“户主”,落实了农田水利设施专管人员2071人,有效破解了之前长期存在的组织建设难、资金筹措难、建设管理难等问题,极大地发挥了水利工程的效益,实现了“五小”水利工程有人管有人护。

吉安新闻网讯(李细兰、曹毛如)新干县山地、丘陵、低岗较多,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83%,水陂、水渠、山塘、泵站、抗旱机井等“五小”水利工程占农田水利设施的89%。为建好、管好、用好这些“五小”水利工程,破解长期存在的组织建设难、资金筹措难、建设管理难等问题,新干县创新形成了“实行农田水利设施建管一体化新干模式”,为全国农田水利改革和发展开阔了思路。

确定产权主体、管护主体是“五小”水利工程推进建管一体化的关键。新干县在实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维养项目时,明确把“项目建管主体明确、建后管护机制健全”作为申报立项、享受国家财政奖补政策的首要条件,出台确权登记管理办法,对农田水利设施产权进行确权登记,核发农田水利设施所有权证1408本,为推进建管一体化摸清了家底。通过确权登记,全县1408处(座)农田水利设施落实了产权“户主”,彻底解决了以往产权模糊不明的问题。按照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办法,全县共落实农田水利设施专管人员2071人,每名专管人员还与产权主体单位签订了管护协议或管理责任书,做到权责一致,保证了农田水利设施长期有人管有人护。

新干县神政桥乡湖田村委会琴江上村,有一山塘名“琴江上”,是下游600多亩农田的保命塘。以前,山塘渗漏严重,蓄不住水,田里一年只能种一季水稻。这几年,村里安排了专人管理,除柴清杂,排查险情、组织水毁修复,山塘蓄水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农田用水得到充分保障,一年可种两季水稻。“建管并重就是好,常用常新有保障。”琴江上村民杨小平说。

在推进建管一体化进程中,新干县还先后出台了《新干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新干县山塘达标建设管理办法》《新干县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意见》《新干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组建意见》,鼓励有条件或资质的民间组织、社会团体、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作为建管主体开展水利项目建设管理,进一步明确建管方式,规范建设流程,在政策上推进水利建管一体化进程。对“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理项目,依次按照项目申报、审查批复、组织实施、绩效考评的四道程序,规范建管流程。如,2016年实施的30座山塘达标整治工程,全部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或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等产权主体进行逐级申报,最后由水利、财政两家下达计划,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组织实施,经验收和绩效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将奖补资金补助给产权主体,有效提高了产权主体的参建参管积极性,实现了资金效益最大化。

新干县溧江镇桃湾村,有农田5800亩,2012年实施了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改造,对灌区内山塘、灌排沟渠、涵闸、农桥、机耕道进行了全面修复和重建,并乘势成立了桃湾村农民用水户协会,灌区农田水利设施工程产权确认到协会,管护主体得以明确,管护责任有效落实。“运行至今,农田水利设施工程运行良好,灌溉用水高效有序,为粮食高产稳产提供了保障。”桃湾村支部书记杨建敏介绍说。

责任编辑: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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