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安网永新讯(王述亿)近日,永新县法院受理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被告人赖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赖某在经营公司期间,由于经营不善,至2017年底共拖欠12名员工工资合计6万余元。该公司员工遂投诉至当地人社局。经调查核实后该局分别两次向赖某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责令支付通知书,责令赖某支付所拖欠的员工工资。赖某一直未予以履行且不接电话,并逃匿。2018年4月,永新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同年7月将赖某抓获归案。后经赖某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后,所拖欠工资已全额支付完毕,取得了员工的谅解。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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