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安网讯(龙桢、刘祖刚)日前,遂川县城某工地为庆祝封顶大吉,在工地上燃放爆竹。接到群众举报,泉江派出所立即出警,经调查,工地所属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民警依法传唤工地城建负责人简某到案询问,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其处以罚款200元。
1月19日上午,某楼盘开盘,为讨个彩头,彭某擅自购买数十箱礼花,摆放在售楼部门口集中燃放,给周围环境带来较大影响。泉江派出所在掌握了充分证据前提下,依法传唤彭某到所接受调查,并做出治安处罚。
每逢喜庆、祭祀等活动,燃放烟花爆竹似乎成为某些人必不可少的一个部分,然而随着城市文明建设的发展及保护生态环境的需求,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环境,甚至极易引发火灾,危害人身安全,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更是违反了法规。遂川公安将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守护蓝天白云。
据了解,《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2018年10月31日通过,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11月29日批准,2019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