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 陈先生支付工程尾款4000元
中国吉安网讯 记者罗来刚报道:“谢谢你帮我们要回了剩下的工程款。”1月19日,在收到房东陈先生支付的工程尾款后,王先生对记者说。
1月11日,本报3版刊登了《装修面积存争议 工钱迟迟未结清》一文,报道了吉安县的王先生和合伙人欧阳先生与家住吉州区白塘街道杨家坊的房东陈先生达成口头装修协议,工程完工后,陈先生却以未按时按量铺完地板条致其蒙受经济损失为由拒绝支付工程尾款一事。1月9日、10日,经记者介入,王先生和合伙人欧阳先生与陈先生进行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
1月19日,王先生和合伙人欧阳先生与陈先生再次进行协商。王先生表示,他们一直都是按照房屋评估面积来算装修工程款,经计算,他们共为陈先生铺设地板条1200多平方米、刷硅藻泥1000平方米,减去已支付的9000元,陈先生仍需支付1.3万元左右的工程尾款。而陈先生却表示,他们当初协议时讲好按实际装修面积来算工程款。经计算,王先生共铺设地板条890余平方米、刷硅藻泥695平方米,减去之前支付的9000元,陈先生还需支付6400多元的尾款。陈先生表示,这6400多元的尾款还要减去装修期间王先生工程队的伙食费、用电费、打扫卫生的人工费等,而且他们未按时按量完工致其蒙受了不少经济损失。
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陈先生现场向王先生和欧阳先生支付了工程尾款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