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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遇交警查酒驾 冲卡伤人获刑罚
2019-01-08 09:33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中国吉安网讯(刘霞)男子因未携带驾驶证怕被扣分,遇交警查酒驾冲破关卡飞速行驶,将一名辅警拖拽数十米 。近日,万安县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张某管制六个月。

2018年3月6日,万安县窑头镇田南村湖陂组路段依法设卡执行查酒驾任务。当天13时30分许,张某驾驶一辆越野车行驶至该路段,减速行驶并降下驾驶位窗户,民警刘某在车子副驾驶位置前方,辅警李某在主驾驶位置一方,上前示意张某停车出示其驾驶证、行驶证配合检查。张某突然加速驾驶越野车往前冲,民警刘某抵住车头,辅警李某用手抓住驾驶室窗户共同警告其停车,张某仍然加速行驶,民警刘某遂及时躲闪到一边,辅警李某未能及时抽手,手挂在越野车驾驶室窗户被拖行十几米,之后被甩到地上,造成辅警李某经鉴定为轻微伤。刘某见状开车追时用喊话器向张某喊话告知他已经将执勤民警撞伤,要求他立即停车接受检查,争取从轻处理。张某不但不停车接受检查,还加速逃离现场。当天下午17时30分张某主动到万安县窑头派出所投案自首。案发后, 张某取得了李某、刘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明知是交警正在依法执行职务,不顾要求其停车检查的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危,加速驾车强行逃离,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张某在案发后能投案自首,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到张某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案发时因一时糊涂且并未造成严重后果,遂做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王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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