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7日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2月24日在吉安市中心城区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吉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吉安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吉安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吉安市2018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吉安市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9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吉安市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设立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审议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