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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野劲吹和谐风——峡江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保障乡村振兴工作纪实
2018-12-18 09:22 来源: 吉安新闻网—庐陵新刊

■谢子培、王鸿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近年来,峡江县法院在依法处理农村矛盾、参与农村治理、破解涉农执行难方面积极作为,为峡江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依法妥善处理农村矛盾

峡江县农村土地广、人口多,如何使涉农案件获得法律、社会“双效益”成为处理涉农案件的一大难题。为解决这一难题,峡江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巡回就地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作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积极开展巡回法庭,充分发挥巡回法庭审理、普法双功能,使案件获得“双效益”。

在众多涉农案件中,土地纠纷是占比高、难度大的一类,也是实现农村矛盾化解在基层美好愿景必须啃下的一块“硬骨头”。今年4月,水边镇武溪村聂某等人就征地补偿款一事向法院起诉村小组。

原来,聂某等人系武溪村小组被征地村户,征地时同意村小组以建设地基的方式交付征地补偿款,但房屋建至一半时出现地基下沉、房屋垫台面开裂问题,致使已建房屋不能使用。为妥善处理该案,明确相关事实,法官携卷下乡进行实地勘察,听取双方陈述,明确案件细节。

除了鼓励法官携卷下乡外,峡江法院还组建起“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立案速裁审判团队,对涉及农村产权保护、劳动就业保护等民商事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快执。严厉打击影响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的制假售假行为,审理好百姓关心的农地征收征用、乡村规划建设等案件,理清政府行为的合法界限,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护涉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深度参与乡村治理

过去,峡江县部分乡镇地处偏远、移民众多,出现矛盾纠纷常以农村传统方式解决,打架也时有发生。为此,峡江县法院把握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契机,联动各乡镇在有条件的乡镇或村委设立诉讼服务站,成立诉调对接中心,构建起中心、站、点三位一体的“诉调对接模式”。当地群众若有法律疑问或纠纷可就近选择诉调对接中心远程连接法官进行在线咨询或纠纷调解,调解不成功的还可线上申请立案,极大地减轻了偏远乡镇群众的诉讼压力。

仁和镇刁田村村民邓某与邓某根因山林纠纷闹到仁和镇政府。邓某在1982年取得政府山林权证,但未明确界址,直至2014年双方签订协议时,界址仍不明确。双方为此互不相让,矛盾进一步升级。

村委会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组织双方到仁和镇诉讼服务站进行调解,并现场连线法官进行法律咨询。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化解多年积怨,互相让步,表示将通过法律程序合法解决界址纠纷。

在为农村百姓带来司法便利的同时,峡江县法院以司法指导为切入点,对峡江县各乡镇近三年来进入法院审理的刑事、民商事、行政及执行案件的主要特点和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对策,为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司法建议。并根据各乡镇提出的司法服务需求,积极组织干警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的法制宣传和执法普法活动,提升群众学法、懂法、尊法、守法和用法的意识。

该院还加大了对弱势群体及贫困户的司法救助力度,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积极协调法律援助机构为确有需要的困难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不怕打官司,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向9名特困当事人发放救助资金24万元,对4名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7万元。

努力破解涉农执行难

“失信黑名单都贴到家门口了,一出门就感觉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钱款我会尽快还的。”被执行人张某非常懊恼。

今年5月,被加入失信黑名单的张某承受不了各方压力,在公告发出的第10天主动到峡江县法院缴纳部分赔款,并答应在今年春节前还清剩下的钱款。原来,张某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被峡江县法院判处赔付原告邓某、何某等人14万元。但张某在收到判决书后拒不履行,执行人员多次查找未果,峡江县法院遂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并在乡镇网格化执行工作管理群中曝光。

“许多农村‘老赖’,利用农村地广人稀,便于躲藏的特点,长时间藏匿于农村,仅靠执行人员上门查找很难找到人”。峡江县法院执行局局长龚晓兵感慨道。

近年来,峡江县法院不断加大对农村“老赖”的打击力度,在全县各乡镇及村委的宣传栏张贴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利用街头普法、流动宣传车、微博、微信等方式扩大曝光范围。今年以来,峡江县法院发布失信名单306人次,曝光84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促使14人自动履行,涉及金额 36万余元,进一步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在增加失信人舆论压力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同有关部门、乡镇、网格员的协调配合,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宅基地申请、村居“两委”选举等资格,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压缩农村“老赖”的生存空间,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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