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安网讯 记者陈一雪报道:近日,记者获悉,我市11家人民医院成功通过二级甲等医院评审。
据悉,按照《医院评审暂行办法》要求,依据《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及附则等标准,从2017年1月开始对泰和县人民医院等11家人民医院进行了现场评价,并实施了评价后的质量追踪检查。根据现场评价、质量追踪检查结果,结合书面评价、医疗信息统计评价和社会评价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情况,确认这些医院通过二级甲等医院评审。这11家医院分别是:吉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泰和县人民医院、遂川县人民医院、万安县人民医院、安福县人民医院、吉安县人民医院、新干县人民医院、吉水县人民医院、永丰县人民医院、永新县人民医院、峡江县人民医院。
责任编辑:王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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