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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改“禁烟”关键看落实
2018-11-30 08:36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李英锋

11月27日,中国控烟协会召开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专家座谈会,会议就公共场所控烟部分提出了修改建议,专家们呼吁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修改为“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

关于吸烟,我们有很多沉重又尴尬的“世界之最”——最大烟草消费国,人均吸烟量最多的国家之一,同时也是世界受二手烟伤害人口最多的国家。烟草带来的经济损失亦颇为惊人,2014年,治疗烟草相关疾病给我国造成的直接加间接损失占当年卫生支出的10.59%。显然,我国控烟的形势非常严峻,控烟的压力非常大。

我国作为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国,将“公共场所控烟”改为“公共场所禁烟”,有助于全面到位地履行缔约责任。相关专家学者的建议符合我国的控烟形势,也顺应了国际控烟潮流,具有可行性,如果建议能被立法机关最终采纳,则将推动我国控烟立法的实质飞跃和进步。

需要强调的是,“控烟”改“禁烟”关键看落实,关键看效果,不能满足于表面形式上的修改,更不能沦为简单的文字游戏。平心而论,现在我国的控烟成效距离民众的健康需求和环境保护需求还相去甚远,即便不少地方都出台了控烟地方法规,都划出了控烟禁区和红线,设定了罚则,但法规的“落地率”都还处在一个较低的层次,共性的问题是:监管责任不清,分工不明,监管执法力量不足,处罚案件少,有的地方甚至多年来未办过一起控烟案件,在公共场所等控烟区域吸烟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公众的控烟意识、规则意识、服从意识还比较薄弱。如果“禁烟”建议能够写进法律,就必须针对上述问题做出对应考量和安排,进一步明确监管执法主体,增强执法力量,健全执法机制,提升执法的效率和质量,让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有人管,有人能管,有人能管到位,让在“禁区”吸烟的人付出必要的成本和代价,让民众增强对“禁烟区”的敬畏意识、底线意识和自律意识,让“禁烟令”真正从字面落地,这样,“控烟”改“禁烟”才改得有效果,有意义。

责任编辑: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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