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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赣江大道7日起“禁拐” 违反禁行令者将被严处
2018-11-02 08:59 来源: 吉安新闻网—吉安晚报

中国吉安网讯  记者张苡歆报道:11月1日上午,记者在吉安县路上看到,不少交警和交通志愿者正在发放宣传单,告知市民吉安县赣江大道即将开始“禁拐”,并向过往市民宣传乘坐“拐的”的危害性。

吉安县打造“庐陵大道样板街”“富川路样板街”“君山大道样板街”后,获得市民的大力支持和高度认可,目前,“赣江大道样板街”打造已在进行中。为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从11月7日起,集中警力对赣江大道行驶的“拐的”进行专项整治,对违反禁行令者予以严格处罚。

该大队民警告诉记者,11月1日至6日是全面宣传劝导期,民警走上街头,走进小区、校园、企业进行宣传劝导。从11月7日起,对违反禁行令者予以严厉处罚。对无牌行驶超标三四轮车(拐的)的处以200元罚款,扣留车辆15日。扣留满15日且提供合法证明的发还车辆。对无证驾驶超标三四轮车(拐的)的处以500元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拘留;对无证驾驶四轮低速电动车的处以1000元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拘留,同时扣留车辆15日。对闯禁行超标三四轮车(拐的)的处以200元罚款。其中,已上牌“拐的”扣车7天,无牌“拐的”扣车15天。

责任编辑:王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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