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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床”套取医保金 构成诈骗法不容
2018-09-25 10:27 来源: 中国吉安网—庐陵新刊

井冈山讯(易薇中、杨程捷)9月18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8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处被告人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12年12月至2016年8月期间,井冈山市某民营医院负责人张某,组织医生、护士、医院财务等人员,给“挂床”的人办理假住院、制作假病历,骗取井冈山市医保局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案发后张某、住院部护士长李某、财务室出纳蒋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退回赃款和非法收入共计人民币116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指使医生、护士等人为患者办理假住院、制作假病历等方式“挂床”、“空挂”,骗取井冈山市医保局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总计241796.36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李某、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各自亲属医保卡分别套取医保统筹基金50424.98元、34514.23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李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张某、蒋某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张某、李某、蒋某积极退赔全部赃款,主动接受财产刑的处罚,认罪态度较好,没有再犯的危险,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龙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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