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8日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查了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以及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会议同意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以及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责任编辑: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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