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安网讯(施建军、记者张苡歆)7月8日8时20分,永丰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110”指挥中心电话称,在该县宝驰门口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三轮车将一名小孩撞倒后逃逸。
接到报警后,该中队民警当即赶往事故现场。经初步勘查,肇事车辆应该是一辆红色三轮摩托车。民警经过24小时的摸排、走访了解和分析研判肇事者驾驶三轮摩托车行驶的轨迹,最终在该县城北工业园永发化工厂附近发现疑似车辆,并最终将目标锁定在一辆红色大江牌三轮车上。经比对现场留下的红漆痕迹,从而确定了该车为肇事逃逸车辆,并于7月9日8时30分许将肇事司机张某平依法进行传唤。
经讯问,张某平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该大队在固定相关证据后,对张某平处行政拘留20日。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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