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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货车凌晨撞倒电线杆逃逸 归案后负担巨额赔偿
2018-07-10 08:46 来源: 中国江西网



事故现场

吉安县讯 (汪斌、周喜仁)驾驶货车撞坏道电线杆后,郑某没有报警,而是选择了逃逸。最终,吉安县交警经过两天的不懈努力,成功破获此案,郑某被罚款2000元并扣12分,并且由于断电导致一电子厂停产直接经济损失达35万元,郑某还面临着巨额赔偿。

6月24日凌晨3点40分,吉安县交警大队事故值班室接到报警:在明珠路与朝阳路交汇路段处,有两根电线杆被撞断,事故原因不明。电线杆连接的电路对象是工业园西区博硕电子厂,电线杆倒塌造成博硕电子厂从事发后停业停产直至当日20时,直接经济损失达35万元。

民警赶至事故现场时,只见到两根电线杆横倒在人行横道上,旁边的一株绿化树也“遭了秧”,没有遗留其他散落物品或是车辆刹车痕迹。虽然现场留下的线索很有限,但是办案民警还是从仅有的一些线索中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

民警发现电线杆的撞击点的离地面位置较高,那么问题来了,是什么东西有如此之大的力气能够撞断电线杆,同时撞击点如此之高?民警判断很可能是车辆撞击造成的,而且是有钢架结构的大型车辆。由于事故地点位于工业园区,有大量的务工人员居住,并且有一部分工作人员是上晚班,中途有吃宵夜的习惯,于是民警立即转变思路,以事故地点为轴心开始走访调查。

功夫不负有心人,位于事故现场附近的九福源环境科技公司的保安员罗某回忆,事故当晚零点时分,罗某听到公司外传来一声巨响并看到一道刺眼的白光,他意识到可能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是他当时没太留意,只望了望肇事车后便继续睡觉,好在罗某当时记住了肇事车牌号。

根据证人罗某提供的证据,民警迅速锁定了肇事车辆驾驶员郑某,25日,民警联系上郑某后其自觉归案,由于肇事逃逸,郑某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扣12分的处罚。目前,肇事方与博硕电子厂方就事故损失赔偿正在进行协商。

警方提示:“车撞杆”不仅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也给当地市民、机构造成停电不便,希望广大司机能更加注意交通安全,安全驾驶。

责任编辑:王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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