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安网讯(记者刘娇)6月21日,我市召开《吉安市水库水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新华网、人民网、江西电视台、大江网、井冈山报社等10余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明讲话。
市人大法制委、城环委、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徐明指出,我市将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大力推进“河长制”为契机,以水资源保护为核心,像抓水利建设一样抓水库水质污染整治,继续巩固水库水质整治成果,确保水库水质不反弹,实现还百姓“万库清水”的庄重承诺。
据悉,5月31日,我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高票通过了《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首部水库水质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是我市以立法形式保护水库水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打造美丽中国“吉安样板”的重大举措。
责任编辑:王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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