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文明周刊> >正文
莫让远光灯刺痛了人心
2018-05-23 09:21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右耳

不文明驾驶行为中,您最讨厌哪种?

花式加塞?喇叭长鸣?车窗抛物?还是滥用远光灯?在江苏南京,滥用远光已成为当地市民心中“荣登榜首”的最不文明驾驶行为。

相信很多市民都有这样的经历:无论是开车、骑车,还是步行,突然,迎面而来的汽车射来一束雪白刺眼的灯光,瞬间,眼前白花花一片,“敢问路在何方”?这种滥用远光灯的现象,在我市也极为普遍,其中有对车灯使用一知半解的新手,也有豪车车主任性为之,更有“来而不往,非礼也”心怀不满的老司机。

无论何种情况,这种滥用远光灯的行为,不仅仅是一种非常不礼貌不文明的行为,更是一种无异于马路杀手的违法行为,对周边行人和司机造成的影响都是不可估量的,隐藏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据交管部门统计,夜间车祸大部分都缘于远光灯泛滥。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远光灯的使用有明确规定,然而,对于法规条例的严格规定,还是有部分司机朋友依然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针对这一情况,目前,全国各地适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严加管理。太原市安装电子眼抓拍滥用远光灯,深圳市体验式教育引导车主正确使用车灯,滕州市对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除罚款外还将罚分,宜宾市更是在全国率先对滥用远光灯致对方车辆撞死行人的责任人实行了扣分、罚款,乃至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的处判等等。

要解决这类滥用远光灯的行为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当地交管部门必须积极作为。不能因这类违法行为具有“动态性”“瞬间性”难取证的特点而消极对待,而是要通过加大合理合规使用车灯的宣传力度,学习借鉴全国各地成功经验,并配以严管重罚的整治打击,切实提升本地车主规范使用车灯的文明行车意识。

其次,我市刚获全国文明城市殊荣,这项荣誉来之不易,这就要求广大司机朋友在争做文明市民的同时,更应争做一名文明司机,提高正确便用车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养成文明使用车灯的良好习惯。特别是在城区行车时,应及时切换近光灯,以免影响双方视觉而酿成事故。千万莫让远光灯闪了人眼、刺痛了人心。

责任编辑:邹洋
举报电话:0796-2199795举报邮箱:jgsdaily@163.com

井冈山报社主办 井冈山报社版权所有 本网法律顾问: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36120190006 赣ICP备19004936号-1

Copyright ©2003-2019 by jgsdaily.com. 赣ICP备1900493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36120190006 赣公网安备 36080202000160号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申明 电子报入口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