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讯(黄从周、罗锐华)为了治病,泰和县妇女肖某听信“偏方”找徐某买猫头鹰治病。不料买来的“药”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治病不成还得受法律惩罚。
经查证:泰和县澄江镇居民肖某妹外孙肖某乐(6岁)患有先天性的支气管炎,肖某妹听别人说食用猫头鹰可以治疗先天性支气管炎,于是便通过手机微信联系到收购野生动物的商贩卢某,于2017年10月至11月份以每只100元的价格,先后向卢某购买到2只猫头鹰后用班车托运到碧溪镇曲尺村其亲家母肖某英处。
经专业技术人员确认:肖某妹向卢某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种类均为鸮形目鸱鸮科耳鸮属中的短耳鸮,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月19日,肖某妹因涉嫌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泰和县森林公安局取保候审;卢某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另案处理。
森林警察温馨提示:猫头鹰可以治疗先天性支气管炎纯属谬误。食用猫头鹰,对治疗气管炎、支气管炎无任何疗效;有病到医院就医,不可信此偏方,既触犯法律又耽误病情。
责任编辑:龙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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