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
私自安装的水表分表
中国江西网吉安讯 通讯员刘持军报道:近日,井冈山经开区有一家公司因未报批私自在总表后安装分表,逃避水费差价进行基建工程用水,被吉安水务集团稽查部门巡查发现后接受了处理。
该用户为工、矿企业生产用水,现因单位内部搞临时基建,而两种用水性质不同,我市中心城区现行基建用水水价为每吨3.1元,生产用水为每吨2.6元(均含污水处理费),之间存在一定的水价差。根据《吉安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不同性质的用水共用水表的,按照其中最高水价计收水费。用户也可到吉安水务集团办理相关用水手续。但该用户未办理临时基建用水,而是擅自挂表,私自改变用水性质,该举动属于违章行为。最终该用户接收了处理,补交了一定量的水费差价,并补齐了相关用水手续。
水务集团提醒广大用户,如要改变用水性质,请及时到水务集团各营业厅办理有关手续。切不可随性而为以免发生违章用水行为。
责任编辑:王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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