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讯(李璐)讲义气是好事,但不顾缘由、不辨是非地迎合朋友的不正当需求,等到付出代价的时候悔之已晚。近日,安福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
2017年2月24日晚,刘某因在网吧调戏女收银员被网管李某阻止,两人发生争吵并相互打了对方一拳,后被其他人劝开。刘某离开网吧后,很不服气,便打电话给“兄弟”王某,称自己被打了,要王某过来帮忙出气。在外吃夜宵的王某二话不说赶来,刘某从自己摩托车的后备箱内拿出两把匕首,将其中一把匕首分给王某,两人各携带一把匕首来到网吧内。在看见李某后,两人对其进行殴打,李某欲挣脱,王某用匕首朝李某的腹部捅了两下,并继续进行殴打。经鉴定,李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2017年5月8日,刘某、王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另查明,刘某、王某各赔偿了李某经济损失60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王某以伤害他人身体为目的,持械致被害人重伤二级,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被告人刘某、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归案后,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大部分经济损失,酌情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