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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间谍应纠正的四种错误观念
2018-04-14 17:20 来源:

2018年初,江苏破获了一起向台湾方面提供军事情报的重大间谍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提起公诉。2017年江苏检方依法查办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反邪教斗争和打击网络政治谣言专项行动,起诉危害国家安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件146件255人。其中,苏州市检察院起诉了马某、梁某向境外组织提供军事情报的重大间谍案。

据了解,被告人马某、梁某在河北保定打工期间,被台湾间谍吴荣同勾连策反。两人在明知对方为间谍的情况下,通过QQ邮箱、网易邮箱接受指令,利用曾在武警北京总队服役的便利条件,搜集并向吴荣同报送武警部队训练、部队和军工企业内部部署以及军工企业装备测试等相关情资,对大陆军事安全造成严重危害。2017年5月,苏州市检察院对马某、梁某以涉嫌间谍罪依法提起公诉。

间谍罪属于严重犯罪,根据刑法规定,一旦被认定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罪,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误区1:认为间谍活动离现实生活很遥远:我国长期处于和平环境,在很多人的意识中,隐蔽斗争早已“不复存在”或者“销声匿迹”。但事实是,间谍从未走远,一直在你我身边徘徊。近年来,他们更是跟随技术发展改头换面,从线下转移到线上。据国家安全机关透露,近年境外间谍情报机构通过网络等途径大肆向普通民众渗透,千方百计物色可以利用的人员,利诱其搜集党政军内部资料、重要军事目标的动态情报,对我国的国家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和平时期,间谍活动并未走远,它就在你我身边。

误区2:认为提供一些“路边消息”算不上间谍活动:年轻人成长于改革开放后的经济建设大潮中,对间谍和情报活动的了解多来自于道听途说和影视作品。被抓时,很多涉案人称总以为自己不过提供了一些寻常可见的“路边消息”,不是什么内幕情报,不涉及大是大非问题。殊不知,情报分析是一门专业学问,他们所谓的“路边消息”经过情报专家的分析挖掘就可能发挥关键作用。因此,千万不要因为无知无畏卷入其中。

误区3:一旦被境外间谍机构贴上就不知所措:主动下套诱骗或迫使目标上钩是情报机构的惯用手法,由于平时接触较少,部分普通民众一旦被境外间谍机构诱入彀中往往不知所措,被对方牵着鼻子越滑越深。如果真遇到这种局面,公众应该迅速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说明情况,配合其开展工作,借助专业力量摆脱困境,而不是在恐慌中被动成为境外情报机构的过河卒子。

误区4:少数人利令智昏,以为卖情报可以发大财:这些年,少数人为了发大财,把卖情报当成了一夜暴富的捷径,主动投靠境外间谍机构,期待有人拿金条买情报。事实上,这种想法本身就说明他们对现代情报活动一无所知。20世纪的情报活动实践显示,通过重金购买情报容易诱使间谍无节制消费,收入和消费不匹配是各国反间谍机构发现间谍形迹的重要途径。因此,现代情报活动明确提出,通过金钱招募间谍不能给予重金,这甚至早已被各国情报专家写入公开出版的情报著作当中。但那些利欲熏心之徒对此却全然不知,依然做着卖情报暴富的白日梦。奉劝那些利欲熏心之徒,早点悬崖勒马才是正途。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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