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李彬,泰和县很多消费者都竖起大拇指。进入消协系统工作10多年来,经他调解的消费纠纷达1000余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8%,连续多年获得省、市消费者协会“调解投诉能手”“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近日,记者采访时获悉,自2002年起,李彬一直担任泰和县消费者协会第二届、第三届副会长兼秘书长。他不仅用心对待每一起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排忧解难,还不断创新调解机制。2013年,他率先在全省成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诉调对接”融入了社会调解机制中。
他用心对待每起纠纷
2017年6月26日下午,消费者易某向泰和县消协反映:其13岁的儿子背着家长,用压岁钱在当地一家手机店,购买了一台标价1398元的手机用来玩游戏。
事发后,易某前往手机店要求退货,但遭到拒绝。随后,李彬立即前往该手机店了解情况。他找到该店负责人夏某,告知对方13岁的学生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这名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购买贵重商品未征得家长同意,也未获得追认,购买行为无效。
由于该手机用了半个月时间,表面有点小印迹,经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店方退款1300元。
他用智慧创新维权方式
在10多年的消费维权工作中,李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积极开拓创新,推出了一系列新点子。
2013年8月,李彬率先建立了“泰和TH315”网上微信平台,设有法律宣传、消费警示、投诉维权等内容。消费者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可查看泰和县消协发布的信息,同时可向消协及主管部门进行消费申诉,举报违法经营行为,提供案件线索,咨询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办理程序等。微信平台的开通,架起了主管部门、协会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的新桥梁,此举受到广大消费者的点赞。
消费维权“诉调对接”是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促使当事双方自愿达成解决纠纷协议,达到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为此,李彬积极主动与当地人民法院沟通,开展“诉调对接”,使得消协和法院实现了调解组织上、工作程序上、法律效力上、管理制度上的充分对接。
10多年来,李彬一心扑在工作上,一直在维权一线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奔波,被消费者誉为暖心、贴心、放心的“维权卫士”。
记者谢炳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