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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赣江鱼类的杀手?吉安开展了大规模行动
2018-02-05 09:30 来源: 吉安发布

说起河鱼,众人都道其味鲜美至极。

然而随着科技的进步,违规捕鱼的方式也日渐丰富起来。

尤其是峡江水利枢纽开闸蓄水之后,

赣江水域情况日渐趋好,水深鱼肥,

胆大者总想尽办法来电、炸、毒鱼,

以谋取私利。

这些情况被热心的渔民、群众和执法者看在眼里。如何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巩固执法成果,有力地保护赣江水生环境,营造“水清、鱼肥、河美”的盛景,一直是吉安市相关职能部门努力的方向。

谁,是赣江鱼类的杀手?又是谁,一直守护赣江水域生态环境?如今,我市赣江鱼类资源现状如何?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执法人员销毁违法电鱼渔具。谢业弘摄

联合执法,合力摧毁“重型坦克”

吉水,因赣江与恩江合行洲渚间,形若“吉”字,由此得名。境内主要河流属赣江水系,水域面积广阔,渔业资源丰富。这些资源富足了依水而居的村民,当然,也吸引了诸多钓鱼爱好者。他们珍惜带来财富和欢乐的母亲河,痛恨着非法捕鱼者。

2017年12月间,在吉水县赣江水域的一艘标有“61”号码的电鱼船,疑似存非法捕捞情况。吉水县政府在第一时间召开紧急会议,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出席会议。会议联合海事、水利、渔政三个部门共同商议,决定加强对吉水县湖面的巡逻。同时,公安部门也参与到执法活动中。

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吉安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在赣江吉安县段联合查处非法捕捞行为,执法人员登船检查。谢业弘摄

2017年12月30日开始,吉安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吉水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及吉水公安局组织执法人员分水上、岸上两组共同搜寻该船和船主。通过摸排的线索,在1月3日将船主和船找到,并将涉嫌船只暂扣。1月5日,吉水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对该涉事渔船进行现场拆解并销毁。

该“重型坦克”的销毁,有力地维护了当地渔业生态环境,保护了渔业资源,同时,也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称赞。1月10日,热心市民分别给吉安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和吉水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赠送了锦旗。

市民送锦旗表示感谢

其实,这并不是吉水县第一次在渔政执法上获得成功,形成震慑。仅在2017年度,吉水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就处理非法捕鱼案17件,罚款19.2万元。这在全市渔业保护上遥遥领先。

“第一,得益于县委、县政府人力、物力上给予保障。第二,我们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如设置宣传标语和警示牌,与渔民签订承诺书、责任状等。第三,通过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不定期蹲守巡查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吉水县农业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孙建华向记者介绍了工作经验。

增殖放流现场。吴春林摄

多管齐下,保护赣江渔业资源

长期以来,在吉安市赣江水域一直上演着“违规捕鱼偷偷捕,执法人员秘密抓”的“大戏”。为了规避风险,非法牟利者多选择在早晨4时至7时及夜间秘密行动。相关执法人员对此采用多种方式,下大力气对违法行为进行抓捕,严厉处罚,形成震慑。

1月11日,我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吉水县、泰和县、吉安县等地渔政执法人员,会同公安、海事等部门联合作战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一次整治行动,销毁6套电鱼工具,罚款6万余元,极大地挫伤了非法捕鱼界的积极性,有力地保护了合法渔民的利益,融洽了干群关系。而这样的大规模的行动,并不是第一次。据统计,在过去的4年间,全市共查获非法电鱼案件133起,133人接受行政处罚,罚金共计26.89万元,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吉安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在赣江吉安县段联合查处非法捕捞行为,执法人员销毁违禁渔具。谢业弘摄

相比以往违法举报线索少,公众关注渔政工作热情低,违法行为取证难,处罚决定执行难等一系列难题,随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观念的逐渐强化,越来越多人参与到关爱母亲河,共同保护赖以生存的水环境。

“社会关注度高了,群众举报积极性高了,案源扩大了。”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李洪说:“为了不辜负群众,因此,每一次的线索我们都会做到严格保密,每一次的执法我们都保证做到有法必依。”

同时,我市渔政执法部门注重把工作做在前头。他们在每年年初的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上,认真布置渔业资源保护的全年工作;通过挂横幅、张贴通告、印发宣传单、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进行深入宣传;结合各大节点,多次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并注重加强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通过日常巡查、联合整治、深入渔村宣传等多种形式,有力地转变了执法难、执行难的被动局面。

增殖放流现场。吴春林摄

增殖放流,倾情呵护一江清水

我市境内的赣江江段属赣江中游,全长285公里,占赣江总长751公里的三分之一。赣江水量充沛,年径流总量为680亿立方米。据资料记载,赣江吉安江段有鱼类143种(含亚种),占江西已知鱼类154种的92.9%,占我国已知淡水鱼800种的18%,隶属12目24科76属。

除了执法部门的严格执法,为了增加鱼类资源,维护水生生物的多样性,我市各地积极开展水域生态修复,鱼类增殖放流工作。市、县渔业渔政部门高度重视鱼类增殖放流与管护工作,我市各地自2011年至2017年连续进行增殖放流,共计放流四大家鱼、胭脂鱼等鱼类夏花与冬片鱼种1.64亿尾。

增殖放流现场。吴春林摄

各县(市、区)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实行招标采购、全程公证、社会监督、群众参与、媒体报道,科学有序的进行增殖放流工作。与各地加大力度打击电、毒、炸等违法行为相结合,有力地保护了赣江鱼类资源,改善了水质。

据市渔业渔政局局长、研究员谢义元介绍,江西省水产科学研究所及市、县渔业部门通过标记与定点跟踪监测增殖放流效果,发现赣江吉安段鱼类资源丰富,呈恢复性增长。比如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长江胭脂鱼,仅通过两年的放流,新干、永丰、泰和等地渔民就连续回捕到规格较大的胭脂鱼成鱼,增殖放流效果明显。

责任编辑:王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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