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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立法保护"美丽吉安" 随意倾倒垃圾最高可罚5万
2017-12-27 08:37 来源: 吉安新闻网—吉安晚报

原标题:《吉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随意倾倒垃圾最高可罚5万元

吉安的城市管理,将开启有法可依新篇章。12月2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吉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制定过程及主要内容进行介绍。据了解,这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首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正式出台。《条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向城市顽疾开刀

我市立法保护“美丽吉安”

《条例》的出台,是解决城市管理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但是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与建设还相对滞后,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油烟扰民,垃圾广告清而不止等等,都迫切需要制定公共遵守的地方性法规加以管理和规范。因此,在诸多的立法选项中,市人大常委会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作为首部地方实体性法规来制定。

为保护“美丽吉安”,《条例》主要结合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际和需求,以打造“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环境为目标,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公众参与”的原则,将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法制化,具体内容上聚焦了突出问题,规范了城市管理,细化了执法标准,坚持了教育与处罚并举。

这些行为值得注意

宠物粪便不即时清除也会被罚

喜欢“霸占”公共区域种菜、畜养家禽的市民,今后可要注意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城市绿地、住宅小区等公共区域内种植蔬菜、饲养家畜家禽”。如若一意孤行,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处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除了这些,针对目前我市城区存在的垃圾堆放、油烟扰民等市容环境问题,《条例》也作了相关规定。如“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垃圾”,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针对油烟扰民问题,《条例》第三十二条中对露天烧烤、餐饮服务业设置标准等方面进行规定。对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在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作出处罚规定,“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值得关注的是,《条列》将“宠物携带人不即时清除宠物在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所所产生的粪便”列入禁止性行为,并作出处罚规定,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处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首席记者贺晓梅/文

责任编辑:龙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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