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施国宇、记者彭晓华/文
中国江西网讯 近日,吉安市青原区富滩镇工业园的王女士反映,她在去年9月为吉安县的奔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达公司”)送了一批货。如今将近过了1年时间,可对方还是迟迟不肯结账。
供货商:去年1.2万元货款至今未拿到
王女士说,她和丈夫在青原区富滩镇经营着一家小型工厂,主要是生产塑料颗粒。去年9月17日,她为吉安县奔达公司送了1.2万元钱的货物,当时对方承诺,第二天就给她打款。然而,到了第二天,她打电话给对方要货款,对方却说货用不了,不打款给她了。
王女士说,她和奔达公司从2012年起就有生意往来。刚开始是该公司一位曾姓经理到王女士的工厂里看货、提货,并直接支付现金。一来二往熟悉后,就由王女士先给奔达公司送样品,样品合格了再送货去。这次送货前,王女士也给奔达公司送去了样品试用,对方试用合格后才要她送货过去的。
由于王女士没有和奔达公司签订相关送货合同,目前王女士手上只有一张当时在该公司送货时称重货物的过磅单。
王女士表示,奔达公司说货不好,是可以退回给她的,但对方却既不结账,又一直不退货。
奔达公司:供货商需提供欠条或收据
奔达公司位于吉安县工业园建设大道上。记者随王女士来到该公司时,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与王女士有生意往来关系的曾经理目前不在公司。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曾姓经理。曾姓经理表示,王女士先得拿出证据来,看有没有公司盖章的欠条,或者合同、收据等。
对此,王女士说,对方跟任何一家供货商都没有签合同,其就是抓住没有在过磅单上签字这一点,就说没有证据。王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电话录音,是其丈夫陈先生今年5月10日与奔达公司曾姓经理的通话录音。在该录音中,曾姓经理承认王女士送的货还在其公司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