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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斤“鱼”1380元是“舌尖犯罪”
2016-03-18 10:19 来源: 中国江西网

 

“亚运”以后首次发现有酒楼在中心城区售卖穿山甲。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获悉,9日,该局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在珠江新城猎德大道金某茗酒楼查获包括17只穿山甲在内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一批,现场抓获两名相关负责人。目前,森林公安正对潜逃的涉事酒楼老板展开网络追捕。(3月17日大洋网)

“一道菜要近8000元,这是怎样的一道菜呀!”据报道,涉事酒楼为逃避法律打击可谓煞费苦心:野生动物藏在一间小阁楼,小阁楼里有冰柜、台秤、砧板等,称重、宰杀、切分野生动物都是在小阁楼进行;还在消费小票上写“鱼”以掩人耳目。俗话说: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一只穿山甲在广州要上万元,但在东南亚某国,200元就能买到,50倍的高额利润足以让走私分子“铤而走险”。在笔者看来,每斤“鱼”1380元就是明目张胆的“舌尖犯罪”,亟待立法管住贪婪的“嘴”,唤醒“舌尖上的良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对捕杀、出售、收购、运输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况且全国各地也出台了保护野生动物的条例和法规,以期管得住邪恶的“手”,但监管部门的“懒作为”和“无能为力”,让法律条文显得苍白无力。加之,在食用野生动物的处理问题上,目前的法律条文并没有明确的适用条款。面对贪婪的“嘴”,法律成了真空地带,如此一来,寻“野味”满足好奇就有法可钻了。

另一方面,人们之所以对吃野味情有独钟,大部分人是出于好奇,为了“尝鲜过瘾”。也有人认为野味有营养,吃了能滋补,对身体有益;更有甚者把吃保护动物当作显示身份地位“谈资”。然而,非法贩卖的野生动物,很多是通过秘密渠道进货,容易出现污染和变质现象,即使经过烹调加热,也很难确保卫生,况且病原微生物也不是蒸煮几分钟就可杀灭的,这样的野味与“舌尖”上的安全监管相去甚远。

有资料显示,本世纪自然界已灭绝了400多种野生动物,而且随着生态的破坏,这种灭绝的步伐还在加快。人类破坏大自然,最终将毁灭自己,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还需要我们在吃的问题上“口下留情”,更需出台一部“舌尖上的法律”,依靠立法,管住“舌尖上的权力”,唤醒“舌尖上的良知”。

刘正猛

责任编辑:京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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