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万安县百嘉镇一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型汽车与轻便摩托车相撞,所幸摩托车驾驶人佩戴了头盔,并无大碍。
当日,肖某驾驶小型汽车途经红绿灯时,准备超过右侧同向驾驶摩托车的刘某,由于未及时观察车辆情况,与刘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刘某被撞后后脑勺着地,重重摔在地上无法动弹。
万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窑头中队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勘察事故,并配合医护人员救助伤员。经医生初步检查,刘某虽后脑勺着地,但在安全头盔的保护下头部未受伤,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救治,已经脱离危险。
交警提醒:近日天气持续升温,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时千万不能贪图凉快而不戴头盔,否则会极大地增加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的风险,造成严重后果。
(刘艳、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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