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避免国有资产闲置,确保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及时、足额收缴入库,今年以来,吉水县财政局强化国有资产出租管理,积极推进国有资产提质增效。
针对部分国有资产房屋产权不清晰、归属有争议等问题,吉水县财政局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产权归属问题,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严格执行《吉水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拟出租的国有资产需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资产租金价格,招租需通过招投标网站挂牌,进行公开、公平、公正交易。签订资产出租合同,租期不超过五年。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单位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职能部门和岗位职责,按规定设置资产台账,管控资产风险隐患。
严格执行《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执收资产出租收入并缴入国库。1至10月,全县国有资产租金收入累计2272.9万元。
文/谢彧、刘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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