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残疾孤儿可领护理补贴 省定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2021-06-02 09:08 井冈山报社融媒体

吉安新闻网讯 为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日前,我市印发通知,明确向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照料护理补贴的有关事项,照料护理补贴2021年省定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从2021年1月起执行。

根据通知,补贴对象首先须具有江西省户籍,第一种为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第二种为持有残疾评定指定医院、县及县以上具备医疗诊断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的0至6岁的该类儿童;第三种为该类儿童年满18周岁后,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在普通高中、中高等职业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等就读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的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通知明确,各地可根据实际确定补贴标准,但不应低于省定标准,补贴经费由当地统筹解决。由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该类儿童的补贴,由所在的儿童福利机构统筹用于照料护理服务等相关开支。

符合条件的社会散居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监护人可向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儿童福利机构可向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或主管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过核验、确认后方可领取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全额领取照料护理补贴后,该类儿童不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但可同时享受康复救助等相关政策;已享受特困人员护理补贴但未达到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标准的,进行补差发放。

文/ 陈琳之、井冈山报全媒体记者 白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