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视角下金融创新支持农村经济问题研究
来源: 市社联 2021-04-20 15:46 井冈山报社融媒体

精准扶贫视角下金融创新支持农村经济问题研究

井冈山大学商学院    尹佳

在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到2020年全面完成扶贫任务,所有贫困县全部摘除贫困帽子,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十三五”期间是全部扶贫和精准扶贫工作的决战决胜阶段,这是一个引人瞩目的亮点。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说,这将是中华民族数千年来的根本性变化之一。但扶贫工作面临的是老大难问题,要在2020年前全部解决并非易事。我们在对精准扶贫工作的调研中感受到,做好这一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工作,既要加大实际工作力度,加强实践探索创新,也要加强经验总结提升和深化理论思考。

精准扶贫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合规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而金融能够通过改善最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减少收入分配不平等,从而降低贫困率;也能够通过促进资本积累、推动技术创新影响经济增长,进而缓解贫困。

一、当前金融在支持精准扶贫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金融需求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发生了深刻变化,目前已形成了以农村信用社(包含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为主,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各种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和各商业银行县支行为辅、农业发展银行并存的农村金融体系,对促进和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前些年部分商业银行调整经营策略,大规模撤并在村镇地区设立的机构网点,使原本日益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受到较大冲击。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不完善,进一步削弱了金融支持“三农”力量,加剧了农村资金的供求矛盾,影响了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效力。

(二)“贷款难”问题始终是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瓶颈因素

通过调查发现,当前农户贷款难首先表现是“抵押难”。许多农户表示在创业发展初期因缺少有效财产抵押不能解决融资问题而放弃创业梦想。虽然他们对银行贷款需求十分强烈,但由于当地金融机构不认可他们提供的土地流转使用权及地上种植物抵押权,导致这些农户在现代农业发展规模扩张中的资金需求屡屡得不到满足。

其次是“担保难”。目前我国较贫困的行政村农民基木没有担保能力,这成为继农民“贷款抵押难”之后又一制约融资的重要因素。调查显示,在没有抵押物的情况下,农户贷款很难找到担保人,最终导致农户由于缺少抵押、担保而放弃贷款需求。

此外,农村经济主体的信息透明度差,也可能会增加银行的信贷风险。主要表现在客户经营、资金需求和信用记录等方而的信息可获取性较差,尤其是农户和小微企业在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民间融资机构的融资情况难以在征信系统中查询,在工商、税务和环保等政府机关的信用记录中也较难了解。客户资信核实成本较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金融机构的放贷积极性。

(三)金融服务弱化,降低了金融服务现代农业的质量

主要表现为,部分涉农金融机构在市场营销上被动应付,甚至存在贷款审批上的权利寻租行为。在客户选择上,不能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服务优势,为客户量身订做差异化的金融产品,仍与其它大银行一样热衷于追大户,在机构服务上缺位更加突出。客户经理人员少、管理成木高、加上银行放贷责任追究大等因素,最终降低了金融机构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服务质量。

(四)农业保险覆盖而狭窄,导致现代农业发展风险分担机制欠缺   

当前,国家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范围狭窄,主要针对玉米、水稻、小麦、大豆、棉花、花生、油菜等种植业以及能繁母猪、奶牛等种养殖业,其它现代农业发展中出现的诸多特色、绿色农业都未列入财政补偿范围内。另外,国家缺乏分散巨灾风险的有效机制,也影响了保险对农业的支持和覆盖。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2010年对全国10个中央财政补贴试点省和3个非试点省农业保险开展情况调研显示,目前试点地区虽然尝试建立了巨灾风险补偿制度,但在设计和操作中都极不完善,让保险公司承担了过重的超赔责任,使得政府与保险公司在巨灾风险补偿的责任分担上更多地只成为一种名义上的承诺,而在非试点省份和地区则尚未建立巨灾风险补偿机制,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开展。

(五)金融创新步伐缓慢,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差异化需求

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和健全,但农村金融体系的卖方市场供给格局一直未得到根本性扭转,这使得部分涉农金融机构创新主观能动性较差,对金融创新不敏感,特别是在当前形势下对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金融需求准备不充分,仅有的一些创新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基本局限于传统模式的框框之内,不论创新的种类、服务的便捷、还是在满足农户融资需求的程度上都无法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差异化金融需求。另外,部分涉农金融机构的信贷制度也缺乏创新。目前的一些信贷管理制度僵化、笼统,贷款审批、考查、管理等流程传统、落后,一些创新信贷产品缺乏有效行之有效的管理操作制度相匹配,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现代农业发展对金融的需求。

二、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建议

(一)丰富财政资金扶贫方式

除了传统的贷款贴息外,积极探索风险补偿金、产业发展基金等参与精准扶贫的多种形式。建立一套完善的财政资金分配机制,并将资金有效的落实到位,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丰富贴息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贴息的杠杆作用。

在信贷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项目上,财政资金要提供贴息、担保等来分散信贷资金的风险,打造“信贷+”财政的双赢模式,提高信贷+财政资金的扶贫效率;政府扶贫部门要建立贫困地区项目库,小断挖掘优质项目,开展金融课堂,使得贫困地区的经济主体学会使用金融致富,做到扶贫扶志。中国人民银行要制定金融扶贫脱贫实施意见,以及再贷款等政策措施;商业银行向贫困地区延伸网点,下沉金融服务重心,信贷资源介力配置,使得信贷逐渐像贫困地区倾斜,大力推进农村金融服务综介改革试点,加大金融产品供给侧改革力度。

(二)以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为突破口,创新农村金融机制和服务产品

随着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农民对土地规模化经营的热情高涨,对涉农贷款的需求量增加,但由于缺少有效抵押物,担保抵押贷款制度不完善,贷款难问题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为突破口,创新农村金融机制和服务产品,拓宽农村融资渠道,是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对于服务“三农”促进农民致富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主要做法:

1.选择金融服务主体,试点推进

信用社(或是农商银行)是目前农民贷款的主渠道,营业网点遍布城乡,开展农村金融业务经验丰富,可自主决定实施农村金融创新。

2.明确设定贷款条件,降低门槛

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要具备四方面条件:一是政府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村委会与农户依法签汀的二轮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二轮土地台账;二是土地经营权合法,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书面证明;三是涉及的农村土地没有改变农业用途,产权明晰,地块面积四至清晰;四是土地经营权剩余期限五年以上(含五年)。

3.规范制定贷款流程,审慎放贷

流程是贷款申请一业务受理一贷前调查一贷款审查审批一贷款发放一贷后管理一贷款归还。从农户提出贷款申请,到发放贷款,做到最快速度反应。

4.切实加强贷款管理,减少风险

一是明确贷款用途,贷款主要用于发展农林牧副渔、购买农机具和机动车辆、从事农副产品加工运输销售、发展第三产业以及自主创业等生产消费。二是科学设定贷款金额与期限。三是合理安排贷款回收与处置。对因自然灾害、农产品价格波动等客观原因,造成借款人无法按期还款的,可延期一年还款;如无法还款,为保证抵押人正常生活,处置时将为抵押人家庭成员每人留一亩地作为最低生活保障,保证其维持基本生活。

(三)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现代农业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各涉农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快农村信用信息电子化建设步伐,搭建农村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促进农村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建立长期信用关系。继续加强信用村、信用户和信用镇的推广和建设,扩大信用村和信用户的覆盖范围,扎实开展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继续扎实做好农户、专业合作社信用信息采集和加载工作,为金融机构“三农”贷款提供信息支撑。进一步完善“三农”数据库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将农户、农民的经营信息更加透明化,为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选择约束或激励手段提供依据,最大限度地避免支农金融机构与农户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完备有效的农村信用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一批市场化运作的从事担保、咨询等业务的信用服务机构,为农民、农户的融资提供良好的信用增级环境各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地方征信数据库建设工作,将分支机构接入省域征信服务平台,并将查询平台信息纳入信贷审批流程。

(四)继续深化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金融服务

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改变服务理念,完善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农业专业户、特色户、家庭农场和各种新型农业组织的金融服务。进一步简化信贷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合理贷款期限,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户的长期投资需求。进一步探索贷款方式,对不能提供担保或抵押、但信用好、经营稳定、有偿还能力的农户和特色专业户可视情况发放信用贷款。同时,根据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业生产周期实际需求,适当延长贷款期限。进一步推动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银行制度。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和农信社等机构要进一步细化完善主办银行制度要求,通过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一对一”金融服务,有效解决信息共享、企业过度担保和过度融资等问题。

(五)加快推进农业保险创新

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鼓励引导申请贷款的农户参加农业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开展涉农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建立再保险机制,有效化解农业风险。同时,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信用村、信用农户评选活动,加大对违约失信行为打击力度,坚决支持金融机构依合同处置抵押物,降低金融机构放贷风险,增加金融机构放贷信心。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通过政府的推动让现有的保险分支机构办理农业保险。

二是我们要加强宣传力度,利用媒体的力量,对农业保险政策进行详细的报道,深入农村开展典型农业保险赔付案例的宣传,通过真实的事情来让农民更加了解农业保险的好处,逐步获得大家的认同。

三是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政府为农业保险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主动承担农业保险的责任。

四是构建农业风险分散机制,由财政、农险业务经办机构共同出资建立农业大灾风险共保基金,如果发生巨灾风险,保险公司则可以从共保基金中获取补偿。

(六)推广移动金融,健全金融服务体系

移动金融信息获取快、共享效率高、金融成本低,是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手段。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手机用户达到13.06亿个,手机普及率达到95.5部/百人,中国网民规模达6.88亿,手机网民规模达6.2亿,占比90.1。中国发展移动金融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借助推广移动金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将得到进一步健全。一是继续推动农村地区移动支付和助农取款服务的发展,以解决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不足的问题。二是鼓励信用卡的发放,加大分期付款金融产品的开发力度,满足农民小额贷款的需要。三是适度放宽市场准入原则,增加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数量,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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