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三山一水” 吉安市打造生态环资审判新格局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2020-05-06 08:45 井冈山报社融媒体

吉安新闻网讯(记者范小勇)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了设在峡江县的赣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案件受理类型和集中管辖程序。

通知明确了赣江流域环资法庭集中审理吉安辖区内涉赣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水资源开发利用、水权交易、航道河道、水域岸线保护、水域治理、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以及刑附民公益诉讼一审案件。吉安辖区范围外的赣州、宜春、南昌等涉赣江流域环境资源案件,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按规定指定管辖。

对于刑事、刑附民公益诉讼一审案件,赣江流域环资法庭以外的吉安市其他检察院收到本地公安机关移送的赣江流域环境资源案件材料,应及时向市人民检察院报请指定管辖,由市人民检察院商请市中级法院指定赣江流域环资法庭管辖。

集中管辖时间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

据悉,我市法院立足井冈山、武功山、东固和赣江“三山一水”地理环境特点,成立了井冈山生态旅游法庭、武功山生态旅游法庭、东固生态旅游法庭和赣江流域环资法庭,打造生态环资审判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