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闻网新闻

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亲,暂时无法评论!

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次《统计法》修改,对于新时代新征程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统计法》,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计法治建设,以高质量法治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打造江西南部重要增长极贡献统计力量。

深刻领会新修改的《统计法》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各项工作部署

此次《统计法》修改,旗帜鲜明地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把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形成法律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法律上更加有力推动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各项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

一是落实各项既定目标。全市统计系统坚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提升统计服务效能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以聚力打好“十大攻坚战”为抓手,锚定全年目标任务,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及时补短板、促提升,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落实整改整治要求。持续巩固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整改成效,全面落实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和主题教育统计造假搞“虚假政绩”专项整治,以及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摆问题一以贯之、常抓不懈,进一步强化建章立制,抓好整治整改“后半篇文章”,通过常态化制度机制建设,巩固专项整治整改成效,推动形成“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统计生态。

三是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进一步压实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部门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领域的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级统计机构要不断提高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的决心和意志,发挥主观能动性,及时推动制定防治统计造假的刚性制度,保障统计工作制度化。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组织监督等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持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准确把握新修改的《统计法》的亮点变化,全面履行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职责使命

总体来看,新修改的《统计法》新增3条、修改21条,在保持现行统计法制度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明确“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围绕加强统计监督、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进行了修改修订。

一是秉承新发展理念,提高统计工作科学性。此次修改充分体现新发展理念要求,对健全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大力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转化运用,作出了新的规定。新增国家实施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对地区生产总值进行统一核算等内容,为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统计制度方法更加规范完善、提高统计工作科学化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坚持与时俱进,提高统计工作服务性。新修改的《统计法》在相关条目新增一款,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统计信息的共享范围、标准和程序”作出规定;将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保密范围扩大至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在多个条款对改进统计调查方法、优化统计数据采集方式提出要求,有利于切实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更加有效地为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统计服务。

三是注重纪法衔接,提高统计工作严肃性。此次修改,明确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统计造假、干预统计工作,以及对统计数据严重失实和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应当承担责任的6种表现,并注重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衔接,进一步加大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在制度层面实现统计法律与党内重要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统计造假等违纪违法问题系统施治的衔接贯通,极大提升了统计法律制度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

持续加大新修改的《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力度,全面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氛围

吉安市统计局将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统计法》为契机,更加自觉地将统计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中谋划、部署和推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

一是做尊法的引领者,坚决维护统计法权威。《统计法》的修改,体现了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实践中成熟有效做法,转化为法律制度。我们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尊法作为最基本的政治素质和法治素养,做尊法敬法的引领者。

二是做学法的先行者,不断增强依法统计本领。《统计法》的修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我们将把学习贯彻《统计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切实依法履行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统计工作。

三是做守法的捍卫者,严守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统计法》的修改,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进一步增强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度刚性约束。我们将严格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不断强化统计监督,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提升统计督察效能,深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严格追究各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法律责任,始终保持防治统计造假高压态势,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

文/袁家勇

看吉安新闻网新闻

就上吉安号新闻客户端

吉安新闻网移动党端 手机党报

点击下载客户端

相关推荐
验证成功
评论成功
评论失败
你已点赞
手机验证

网友评论

条评论

热门评论
最新评论
    点击查看更多

      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2014-2016 sjb.jxnews.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