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长制”到“河长治”——安福河长引领促实效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2018-11-28 09:39 井冈山报社融媒体

刘洁光、记者胡蒋霞

“这里的水库水质在上次的检测中有点变差,你们一定要监督好,确保承包户人放天养、不喂饲料。下次我还会来检查。”日前,安福县横龙镇总河长彭洪林在一次巡河中对身边的库长说道。作为横龙镇的总河长,定期开展巡河行动是他履职的重要方式,而这样的对话,在该县河长履职日趋规范的背景下,更是一种新常态。

为推动全县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当好河库治理的“领队”,逐步从“见河长”到“见行动、见成效”,安福县在全市率先印发了《安福县总河长令》《安福县河长库长巡河制度》,从制度层面,规定县级河长每年巡河督导不少于2次;乡(镇)级河长库长每年巡河督导不少于4次;村级河长库长每周巡河督导不少于1次。对水质不达标、问题较多的河库应加密巡河频次。

“除了定期巡河,河长更是河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当河库出现问题时,河长需要第一时间协调各方,推动问题解决。”安福县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张伟如是说。该县持续开展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以水利、农业、环保、住建等牵头,县、乡、村三级河长协调联动,开展了14项专项整治行动,涉及水质不达标河库及劣V类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控制、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整治、非法采砂整治等,2017年梳理问题清单96个并已全部整改到位,2018年梳理问题清单61个并已完成整改任务的90%。

目前,安福县大中型水库、主要饮用水源地、县界河出水断面、主要水功能区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