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警察小姐姐,虽然我们没有见过面,但你的声音我一下就听出来了。”2024年12月2日,简单的寒暄后,在遂川县公安局泉江派出所户籍大厅,户籍民警接过刘女士提交的小孩出生入户资料,快速为刘女士办理了新生儿的上户登记手续,当刘女士拿着崭新的户口簿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事情还得从今年6月份说起,刘女士是遂川县城区人,常年在广东居住,丈夫是加拿大人,名叫“DANNY**”, 在香港登记的身份登记证名字为“姚逸*”。2022年,两人在中国登记结婚,2024年,跨国婚姻的爱情结晶马上就要出生了,刘女士和丈夫在给小孩取名时,商定小孩出生后随父姓“姚”。在选择分娩医院时,医生却告知刘女士,因小孩的父亲是外籍,所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小孩只能跟随母亲姓“刘”,不能姓“姚”。刘女士在与医院多次沟通无效后,刘女士就想到通过了电话联系老家派出所寻求帮助。
在听了刘女士的情况后,接听电话的泉江派出所户籍民警没有简单的让刘女士到广东当地的户籍窗口去咨询,主动担当、热情耐心,户籍民警多次通过电话与刘女士确认相关信息。由于刘女士的情况特殊,户籍民警之前也没有碰到过这个情况,为了让群众得到满意的答复,反复对相关的户籍管理条例进行查阅,与户政科积极沟通。在确定了可以跟随父姓后,户籍民警主动回拨刘女士的电话,告诉刘女士,新生儿可以跟随父亲姓“姚”,并将相关的户籍条款也提供给刘女士。
满怀信心的刘女士拿着户籍条款来到广东的医院与工作人员沟通,但医院工作人员也不确定新生儿是否可以跟随外籍父亲姓“姚”。为了打消医院工作人员的顾虑,刘女士又拨通了泉江派出所户籍窗口的电话,户籍民警在向该医院工作人员表明身份后,向医院工作人员解读了条款,证实了该法律规定的真实性、可操作性。
2024年8月,刘女士在广东顺利分娩,在新生儿的出生证上,赫然写着新生儿的名字“姚**”,刘女士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龙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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