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届“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开始啦! 丰厚奖金等你来拿

为深入推进我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大力倡导广大驾驶人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车出行,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市文明办决定共同组织开展以“文明行车,我最守法”为主题的首届“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具体活动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


二、参选资格

本活动采取自愿参与方式进行,填报个人资料,提交“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的申请表(可自行到交警支队网或中国吉安网内进行下载打印)至各县市区交警大队或者文明办参与活动。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止,报名时限1个月。

凡报名参加活动的驾驶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有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2014年6月1日前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件(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C1、C2),驾驶人均不限驾龄。

2、每名参与人员的驾驶证号必须绑定一辆由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于2015年6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赣D吉安属地机动车,车型种类为大型汽车、小型汽车、外籍号牌汽车,不得重复登记。


三、评选条件

1、参与活动的驾驶人及车辆在2015年6月1日0时至2016年5月31日24时一年内无交通违法记录获得评选资格;

2、参选对象在评选活动时间内至少参加过2次以上文明交通志愿活动,志愿活动时间不少于4小时。此项活动必须提供照片,由交警大队或当地文明办及志愿者协会书面证明,加盖公章才有效(此项工作基础分20分,文明志愿活动服务每增加1小时/次加5分,此项等分为连基础分加分到30分封顶)。

3、参选对象在评选活动时间内必须参加爱心车队等至少一次文明交通公益活动,得10分。每增加一次文明交通公益活动加5分,此项得分20分封顶(此项活动必须提供照片,由交警大队或当地文明办及志愿者协会书面证明,加盖公章才有效);

4、参选对象在评选活动时间内义务参加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的,得20分,每增加0.5小时/次的加5分,此项得分35分封顶(此项活动必须提供照片,由交警大队或当地文明办及志愿者协会书面证明,加盖公章才有效);

5、参选对象在评选活动时间内有被新闻媒体报道过文明交通好人好事的,每一次加分5分,此项得分15 分封顶(提供用稿原件)。


四、奖励设置

评选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最终获得评选资格的驾驶员信息中评选出100名驾驶员予以奖励。本次活动共设一、二、三等奖,具体如下:

一等奖:10名,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二等奖:20名,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三等奖:70名,每人奖励人民币600元

五、补充说明

(一)本次活动获奖人员名单于2016年6月在中国吉安网、吉安市交警支队网、井冈山报、吉安晚报等媒体予以公布。获奖人员凭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原件到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领取奖金(领奖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与活动人员的驾驶证及车辆交通违法记录,以活动截止之日(2016年5月31日24时)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内的信息核实为准。

(三)报名截止后,吉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对报名参加活动的信息进行比对,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参与资格。

(四)参与活动人员可凭个人登记信息在活动专栏中进行查询,了解本人活动参与情况。

(五)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吉安市首届“文明驾驶人”评选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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