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没钱也能买到房子
辽宁八城破冰异地贷款,公积金激活一池春水

在满足城镇职工居住需求方面,住房公积金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此反差较大的是,从全国范围来看,住房公积金的资金使用率并不高;与住房商业贷款的火热场面相比,辽宁除沈阳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达到86.4%外,今年1——6月份,该省包括沈阳在内的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和阜新等八城市综合计算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仅为49%。
与“沈阳经济区”建设同步,顺应八个城市中居民跨城区居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日前,由沈阳市发起,八个城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克服各种困难,终于打通了城市间居民异地公积金贷款渠道,并且引导了异地住房商业组合贷款的发展。有关人士认为,这必将对跨城市发展的居民解决居住问题提供有力帮助。
签约八城市异地房贷陆续启动
从7月24日开始,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为了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中心办公室为搜集媒体报道的资料,专门准备了一本厚厚的文件夹,现在里面已经汇集了厚厚的中央、辽宁省及当地媒体关于他们的报道。由沈阳市倡导并发起,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阜新积极响应的八城市异地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是报道的中心内容。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韩明除了每天的日常工作,现在大量的任务是接待采访,而且为了推进异地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这一工作,他还在继续策划新的报道。他说:“渠道打开了,下一步就得靠媒体推进了。”
对于异地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什么时间能办,由于报道的媒体较多,说法也不少。韩明说:“为了推进异地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我们着手探索研究了很长时间。应该说,从八城市签署异地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后,沈阳市因为动手早,准备的时间比较长,那我们就已经具备了开办的条件。”
不过他们将开办的时间统一对外宣布为7月30日。
韩明将异地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比作一个新生儿。为了迎接这一新生儿,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三楼专门开设了一个“异地公积金贷款营业部”,由设在该中心的辽宁中部八城市公积金协作办公室协调、管理,单项业务开设专门窗口;他们意在为即将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的另外七城市居民开设一条“绿色通道”。
目前,沈阳异地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已经开通,也就是说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阜新等七城市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居民,在沈阳购房的同时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沈阳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居民,到其他几个城市购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也已陆续开通。
韩明说:“八城市签署了异地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实际上为这个业务的全面开展扫清管理体制上的障碍。”
据介绍,八城市间异地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全面展开在操作层面上还有很多具体工作要做。像统一的公积金缴存证明、贷款额度、个人负债情况调查等等,还需要各城市反复磋商,统一规范。韩明说:“还有些情况是我们现在预想不到的,需要在办理过程中发现,再研究解决。不过大方向已经明确,异地公积金贷款利国惠民,沈阳已经开始,其他城市也一定会陆续走上正轨。”
惠民破解公积金贷款发展难题
据介绍,1991年率先在上海市建立,逐步向全国推广的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它是我国借鉴新加坡等国住房基金制度经验,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创举。
根据国务院1999年颁布、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也暴露出覆盖面较窄,住房公积金使用率有待提高等问题,从全国范围看,2007年,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个人提取总额、个人贷款余额与购买国债余额之和占缴存总额的比例)为74.58%,住房公积金运用率(个人贷款余额与购买国债余额之和占缴存余额的比例)为57.24%,沉淀资金为2186.55亿元,沉淀资金占缴存余额的比例为22.76%。而且资金使用率地区之差别较大。
具体到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阜新等八城市,设立住房公积金以来,累计归集417.76亿元,累计发放220.36亿元。今年6月底前,八城市总计归集48.26亿元,发放22.66亿元,资金使用率约为4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然而八城市中的沈阳市自1994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85亿元,累计投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57亿元,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平均达到86.4%,最高达到90%以上。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说,这反映了住房公积金使用率的地区发展不均衡状况。如何减少资金沉淀,让急需住房的老百姓真正得到住房公积金的支持,这是他们一直以来研究探讨的问题。实际上,从国家到辽宁省,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此前已经在政策层面上为公积金异地贷款打开了通道。
重点支持异地居民购买住房需求
据介绍,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目前覆盖面不断扩大,受益居民家庭不断增多,已涵盖了全市1万余个单位、103万名职工,累计支持12.4万户职工家庭购买了1112万平方米住房。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赵学武说:“从参加住房公积金的人群我们可以看出,是以中等收入的居民为主体。沈阳市公积金这些年来比较好地支持了他们的自住购房需求。” 沈阳市房地产研究所发布的2008年上半年房地产发展形势报告显示,在沈阳市外地人购房比例逐步上升,按本市和外地居民进行分类分析购买住房群体构成情况,外地人购房占全市商品住宅销售总量的32.5%。与上年同期对比,外地人购买商品住宅所占比例上升2.54个百分点,其中省内外地人购房占全市购房总量的18.33%。
“能够得到这样快的进展,实在是得益于‘沈阳经济区’的战略构想。”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韩明说。以“沈阳经济区”为联系平台,在八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八个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走出原来的区域管理范围,坐到一起研究公积金异地贷款问题,并取得实质性进展,成功签署了合作协议书。
据预测,外地居民利用公积金到沈阳购房将增加住房销售面积约100万平方米,同时,沈阳人到外地购房也将增加沈阳公积金使用率4个百分点。
有关专家指出,八城市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开通,有利于沈阳经济区八城市经济发展与协作,提升八个城市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公积金管理制度创新,满足各城市职工异地购房贷款的需要;有利于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为房地产市场注入新的活力。开展公积金异地贷款,突破了公积金贷款的地域限制,便民利民;突破了贷款的户籍限制,吸引了外地人才和投资,促进沈阳等八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是一件利国利民、惠及百姓的好事。
对于国内先期试点地区曾有过的公积金异地贷款开办可能诱发炒房的疑虑,赵学武说:“开办公积金异地贷款,并不对公积金支持自住购房需求的原则产生影响,异地居民办理公积金贷款仍要遵循公积金贷款的各项原则,比如对于购买高档公寓、别墅,公积金将不予支持。”
据《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