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胁迫游客购物拟最高罚50万
旅行社在合同之外安排购物、欺骗胁迫游客购物,旅行社将被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甚至吊销经营许可证。28日,国务院法制办就旅行社条例公开征集意见,近年来旅游市场热点问题将获得规范。
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在旅游合同之外安排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旅游活动,以及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等四类情形,旅行社将被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旅行社还将被吊销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领队证。
对于发生危及游客人身安全的情况,如果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领队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将对旅行社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旅行社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领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