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消息 25日记者获悉,我省日前出台了居民用电安全管理通知,对于违法用电行为严重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电网安全的,应依法给予处罚。
据悉,当前,正值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和工农业生产用电高峰时期,为保障城乡电网可靠供电和居民安全用电,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农村用电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努力构建和谐的供用电环境。
通知规定,对于私拉乱接,私设电网用于防盗、防动物,私自直接用导线、裸线挂接电力架空线路用于电鱼、电鼠、抽水灌溉、收割庄稼等违法用电行为,严重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电网安全,一经发现应立即向当地安监部门或拨打“95598”服务热线电话向当地供电部门予以举报。违法者除要承担由此引发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外,还应依法给予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在供电线路下钓鱼、放风筝、抛掷物体;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放炮、建房、打井、挖塘、取土、种树;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在供电线路下方逗留;摇动拉线及攀爬电杆、变压器台架(墩);在绝缘导线上晾晒衣物;超高、超宽车辆或物品通过安全距离不够的带电设施;私自向停电设备送电等行为,容易引发触电伤人事故,一经发现应立即制止和劝说,避免引发人身伤害事故。一旦发生事故,行为责任人要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和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同时,严禁广播电视线路、电话线路搭挂在电力线路上,各级政府及安监部门要及时协调解决已有的“三线搭挂”问题,明晰产权与责任,签订协议加快整改,严防人身和财产损失。
各级供电企业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用电检查,各级政府安监部门要定期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各类安全用电隐患,尤其对于居民用户家用漏电保护器不合格、低压供电线路不安全等现象,应及时向用户下达整改通知书,用户应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另外,供电企业应加强电网建设和供电设施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供电的安全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