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吉安网 联系中国吉安网 井冈山报邮箱 吉安晚报邮箱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中国吉安->吉安晚报->重磅新闻>> 正文
文明祭祀 平安清明 我市有关殡葬管理、收费文件和服务承诺公示
中国吉安网 时间:2008-3-26 9:33:45 来源:吉安晚报 作者:

文明祭祀  平安清明
我市有关殡葬管理、收费文件和服务承诺公示

    依照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自今年起清明节成“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这体现了党和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对传统文化习俗的尊重,同时也为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进一步做好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相关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做好相关工作,市民政局有关部门特推出此专版,将有关政策和承诺公示,并吁请广大市民文明祭扫,过一个和谐、平安的清明。同时吁请部分市民破除迷信,转变思想观念,依法规范丧葬行为。

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管理的通告


    为了保护土地资源和自然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和《吉安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推行殡葬改革,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是该行政区域内殡葬管理的主要部门,公安、工商、土管、林业、城建、环保、卫生、文化、广电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民政部门搞好殡葬管理工作。


    二、从2001年7月1日起,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吉安市火葬区与土葬改革区的批复》要求,全市划为火葬区内的人员死亡之后,一律实行火化,禁止土葬。土葬改革区内人员死亡后,鼓励实行火化。火化后的骨灰,属农村村民的,应葬在属地村委会建设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属城镇居民的,应葬在当地殡葬管理所建设管理的公墓内或存放在骨灰堂,也可委托殡葬管理所实行骨灰树葬、草坪葬。


    三、应当实行火化的遗体而进行土葬的,由当地殡葬管理执法队责令丧主限期改正,拒不执行的,可采取强制措施起尸火化,所需一切费用由丧主承担。


    四、严禁在“三沿六区”(沿铁路、国道、省道两旁,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城镇规划区、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居民区)葬坟,违者由当地殡葬管理执法队责令丧主限期改正;拒不执行的,可采取强行平坟处理,所需费用由丧主承担。


    五、严禁在火葬区内生产、销售土葬用品和迷信用品。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建设、经营公墓等殡葬设施;不得从事遗体接运、防腐、冷藏、整容、更衣等殡仪业务。违者由当地民政会同工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六、殡仪活动应当文明节俭,不得在社会公共场所摆设道场、搭设灵棚;不得在街道游丧、沿途燃放鞭炮、抛撒纸钱;不得从事封建迷信等大操大办活动。违者由当地殡葬管理执法队依法处理。


    七、在火葬区内,医院或交通事故中死亡的人员,所在医院或交警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属地殡仪馆接运。对未及时通知造成外运土葬的,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八、殡仪馆要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完善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对故意刁难丧户或向丧户敲诈勒索、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工作人员,主管部门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任何单位、基层组织和个人,应当加强对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积极支持配合殡葬执法工作。凡破坏殡葬改革工作,围攻、谩骂、殴打殡葬管理执法人员的,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通知自2001年7月1日起执行。


吉安市人民政府

行业政务公开 殡葬服务承诺


    为了认真履行民政部门“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宗旨,激励广大干部员工尽心尽力为市民服务,促进殡葬改革事业的发展,现将服务内容公告如下:


    一、收殓遗体服务:接到丧属通知收殓遗体后,立即派出接运服务人员到达指定地点收殓遗体,保持24小时的殡葬服务工作。做到及时快捷提供服务,做到服务主动,耐心解答丧属提出的问题,文明操作。


    二、遗体整容防腐服务:整容化妆室环境清洁,工具齐备,用品充分,给遗体化妆着色均匀、自然、神态安祥。特殊整容力求恢复原样,达到丧属满意,化妆后及时清理消毒。员工必须按操作程序进行遗体防腐、消毒,在预定期限内确保遗体不变质,达到预期的防变色、变形的效果。


    三、悼念服务:悼念厅接到通知后,要提前安排悼念活动的准备工作,为丧属书写花圈挽联,提供悼念所需花圈、鲜花等用品,接运遗体时要善待死者,轻抬轻放,向遗体告别时要管好灯光、哀乐,达到光线适度,音响适量,气氛肃穆,告别仪式结束后要及时打扫环境卫生,按规定消毒,保持礼厅、休息室整洁干净。


    四、遗体火化服务:要求遗体火化前必须核准遗体姓名,火化时要善待死者,规范操作人炉平稳,不坠尸,认真司炉,一炉一尸,按时出炉;核准骨灰,准确无误,火化后作好记录,清理环境,按规定消毒。


    五、骨灰寄存服务: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丧属,认真审核登记,查灰验盒,收灰发放,粘贴卡片,一灰一证,灰、卡、证一致,经常清理环境卫生,保证安全。


    六、丧葬用品服务:为了给丧属提供方便,我们提供各种档次的骨灰盒、花圈、丧服等文明的丧葬用品。员工热情服务,耐心向丧属解释,并想方设法解决。


    七、公墓销售、安葬服务:员工必须做好公墓安葬的宣传工作,耐心解答丧属提出的问题。清明冬至期间为丧属提供车辆到墓园祭扫。为了满足不同层次丧属的要求,我们提供了多种高、中、低档墓具,任丧属自由选购。安放骨灰时,员工应认真核对墓区位置,热情为丧属服务,确保安放位置的准确,并打扫墓区的环境卫生。


    八、物价收费服务:员工应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标准,收费时,按所做的项目正确收费,严禁乱收费。


    加强廉政建设及服务监督,尽心尽力为丧属服务,甘于吃苦,无私奉献是我们每一位干部员工的工作准则。我们的服务宗旨是“丧属至上,服务第一”。明确规定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向丧属索取钱物,为难丧属,不许收受丧属的馈赠,违者一经发现,以一罚百,情节严重者,下岗停职。为了便于群众监督,我们在业务科设有举报箱和“意见簿”,以及举报电话。


    欢迎广大群众和各界人士监督,举报电话:8311797  13970629139
8324088  13970629088


特此公告
承诺单位:吉安市殡葬管理所
          吉安市回归园
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

吉安市物价局吉安市财政局
(2006)11号文件节选


    一、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形式


    我市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一)殡仪服务


    1、三项基本服务(遗体接运、普炉火化、骨灰寄存)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2、选择性服务(专炉火化、拣灰炉火化、遗体收殓人力搬运、遗体冷藏、遗体整容、消毒防腐、悼唁厅堂租用、骨灰容器等八项)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3、其他选择性服务(非封建迷信祭祀用品和特殊殡仪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公墓收费


    1、低档墓(3500元以下)、中档墓(3500—10000元)实行政府指导价。


    2、高档的艺术墓和个性化设计墓(10000元以上)实行市场调节价。


    回归园公墓区应按低、中、高三个档次3:4:3的比例进行公墓建设,并根据丧户需要,增设树葬和壁葬低档墓种。

    三、殡葬服务收费具体标准

    (一)殡仪服务收费标准


    1、三项基本服务收费标准:①普炉火化:180元/具;②遗体接运:130元/车次;③骨灰存放;50元/年、盒。


    对城市低保户和农村特困户,上述三项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下浮20%,对未满12周岁(含12周岁)的遗体减半收费。


    2、八项选择性服务收费标准:①专炉火化:350元/具;②拣灰炉火化:900元/具;③遗体收殓人力搬运:40元/具;④遗体冷藏:冰柜100元/具、天,冰柜120元/具、天;⑤遗体整容:100元/具;⑥消毒防腐:100元/具;⑦悼念厅堂租用:大厅800元/次,中厅500元/次,小厅300元/次;⑧骨灰容器销售实行不超过20%的进销差率控制。


    3、其他选择性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非封建迷信祭祀用品和特殊殡仪服务由回归园自主定价,在报市物价局备案后执行。


    四、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


    1、殡葬服务收费实行协议清单制。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不得自立项目、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收费。


    2、殡葬服务实行收费公示制。


    3、殡葬服务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上述标准从2006年4月1日开始执行。


二00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清明祭扫标语


    1、弘扬殡葬文化,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2、保障群众祭奠安全,不断推动殡葬改革健康和谐发展
    3、文明祭祀,平安清明
    4、殡葬改革,利国利民,节约土地,保护环境
    5、破除迷信,转变思想观念,依法规范丧葬行为。

(值班编辑:杨小兵)
[1]
相关新闻 热点新闻排行

用户:
更多评论
您要为您所发的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留言:
验证码:
中国吉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井冈山报”、“吉安晚报”、“中国吉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井冈山报社所有,其他媒体未经井冈山报社许可不得转载。已经许可转载的,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吉安网”,违者井冈山报社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社”的所有内容,版权均属新华社所有,本网已获授权使用,任何其他媒体不得从本网转载、转贴或以其他形式复制发表,违者井冈山报社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吉安网)”的内容,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事项需同本网联系,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96-8259287

新闻报料
井冈山报:8913108
吉安晚报:8869110
          8210794
广告热线
井冈山报:8223138
吉安晚报:8245577

中国吉安网 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井冈山报社主办 赣ICP备B2-20050349号
Copyright © 2003-2009 ja.jxcn.cn All Rights Reserved.井冈山报社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