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志宏、记者严爱群报道:5月23日,永新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得到当事人和当地村委的一致感谢。
贺仁先是县政府的一名退休老干部,已近八旬,有两个儿子患精神病。不久前,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的三儿子贺卫明就惹下大祸。
去年9月12日,贺卫明扛着锄头在路上走,正好看见一直不和的邻居贺建明骑摩托外出,贺卫明便抡起锄头将贺建明砸伤,致使贺建明重伤倒地。经验伤,贺建明左胫腓骨开放性骨折、左肩胛骨骨折,前后共花去三万余元现金,贺建明一纸诉状将贺卫明和贺卫明的老父一起告上法庭。
为全面了解案件始末,承办此案的永新县人民法院澧田法庭的法官来到双方所住的龙田乡龙西村委,分别到双方家庭了解情况。
4月24日,考虑到贺卫明本人患有精神病,其监护人贺仁先已是78岁高龄,而贺建明有伤在身,于是法官在龙西村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5月23日,法官再次来到龙西村双方家中,耐心地说服双方以达成调解,经过不懈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