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城区天然气价格将上调
就此市天然气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刘辉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近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从2008年4月1日起批准实施新的中心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3月28日,市天然气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刘辉就这次天然气价格调整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记者:刘副总,近几年来,市天然气公司为保证中心城区的安全供气作了很多的努力,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进行天然气工程建设,提高了城市品位和广大市民的生活质量。为什么要对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
刘辉:吉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是经市政府招商引资,由通达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与吉安市燃气管网输配公司合资,于2003年3月注册成立的专业燃气公司。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公司经过几年的努力,铺设覆盖吉州区、青原区主、支管网400公里,累计投资6000余万元,目前拥有3.5万居民用户,100多家工商业用户。目前,公司年供应天然气约500万立方,保证了广大居民的安全正常供气。特别在2008年春节前后,我市遭遇历史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克服天气恶劣,交通运输受阻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出现天然气供销价格严重倒挂,企业亏损巨大的情况下,公司多渠道高价组织气源,保证了我市市民春节期间天然气的稳定供应,承担了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同时也做出了巨大的牺牲。
从2007年1月至11月,天然气进货价格先后5次上涨,从3.65元/Nm3上涨到4.81元/Nm3。为响应政府维护市场秩序,稳定物价的要求,居民销售价格仍然维持3.55元/Nm3。2007年1月至12月,公司天然气销售亏损440万元。2008年1月至2月,天然气销售亏损147万元,公司无力继续承受。另外,原煤气公司40公里的旧管网已运行10多年,公司今年准备投资300万元进行管网改造,资金缺口很大,公司经营、安全稳定供气难以得到保障。为此,2008年1月3日,市物价局召开天然气价格听证会,在充分考虑社会各界代表意见和居民承受能力的情况下,拟订了新的天然气销售价格方案。为居民5.30元/Nm3,商业6.26元/Nm3。为了响应全国稳定物价政策,市政府同时考虑到春节的临近,此价格政策推后出台实施,由市政府分两次从价格基金中补助80万元,保证了公司春节期间的正常运行。
记者:现行天然气是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的?
刘辉:我公司现行天然气价格是2006年4月市物价局吉市价价字【2006】9号文件执行。由于国家放开上游天然气价格,短短1年多的时间,上游天然气出厂价格先后5次上涨,而且涨幅较大,进货价格达到了4.81元/Nm3,尽管我公司不断加大成本控制力度,但是,现行天然气价格存在严重的价格倒挂,严重阻碍了企业的经营发展。
记者:这次天然气价格调整的执行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调整幅度是多少?
刘辉:按照吉安市物价局吉市价价字【2008】16号关于调整吉安市中心城区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新的天然气销售价格从2008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调整幅度如下:
居民用气:由3.55元/Nm3调整为5.30元/Nm3
商业用气:由4.10元/Nm3调整为6.26元/Nm3
记者:这次调整天然气价格包括那些用气类别?
刘辉:根据吉市价价字【2007】60号关于转发省发改委、教育厅《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新的天然气价格作两种分类,即:
居民用气:包括居民、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学生生活用气。
商业用气:包括经营性的宾馆、酒店、取暖用气等。
记者:对低保户等城市困难群体用气有什么优惠措施?
刘辉: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以救助城市弱势群体为己任,真诚回报社会,对城市低保户实行以下优惠政策:对安装使用了天然气的低保户,每户月均用气在8 Nm3,仍执行现行价格3.55元/Nm3不变,超过部分,按调整后的价格5.30元/Nm3执行。
记者:这次天然气价格调整,每立方增加了1.75元/Nm3,这样的涨幅对居民生活有何影响?
刘辉:这次天然气价格调整充分考虑了居民的实际承受能力,比较好的平衡了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双方的利益。按每户日均用气0.3方,每户每天增加支出0.52元。公司相信广大用户能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并且对城市低保户的优惠措施,解决了弱势群体的后顾之忧。
■记者叶兴桂/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