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聘记者刘正华报道:12月5日,吉水县消协接到消费者朱某的投诉,诉称其因新房装饰,于11月1日从县城诗答伦油漆店买来两组广东产的“幼隆喜”底漆,计价350元。涂刷在装饰的面板上,当木工活即将完工时,发现在一个月前先涂刷的面板颜色变黄,而涂刷的时间越长,底漆颜色变黄越明显,而光线直射的门、柜面板变色更加明显,若进行涂刷面漆,势必造成面板颜色不一致,感观不好,要求赔偿。双方协商不成,请求县消协调解。
接到投诉后,县消协派人到现场勘察,证实投诉情况属实。县消协及时联系了经销商方某,方某要求厂家派人协助处理,昨日,经厂方、经销商、油漆工对造成此现象的原因进行分析,排除了天气原因、面板材料和油漆工操作不当等因素,确认是油漆质量原因造成的。
经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了以下协议:由经销商一次性赔偿700元,其中材料费350元,返工费350元,当场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