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三年全市农村公路绿化率须达51%
本报讯 罗四平、胡加铃、记者王光明报道:记者从11月5日召开的全市绿色生态农村公路动员会议上了解到,到2010年,我市农村公路绿化率须达51%,成活率达到90%。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部署,从今年起到2010年,我市必须实现“两个确保,一个完成”。即:从2007年开始至2010年,必须确保当年计划新硬化的县道、乡道和通行政村公路建设与绿化同步完成,绿化率须达100%;必须确保养护重点考核县乡公路绿化率达100%;完成2006年以前已经硬化的农村公路新增绿化里程1200公里。到2010年,全市农村公路绿化率须达51%,成活率达到90%。
会议指出,各县(市、区)交通局为本辖区农村公路绿化工程的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本辖区乡道公路绿化工程建设管养责任主体。市交通局还与各县(市、区)交通局当场签定了《绿色生态公路建设责任书》。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每年4月份,市交通局将对全市农村公路绿化工程建设作出综合评价,对未达标的县(市、区),责令其按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整改并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