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关注民生,以人为本,创新特色,出实招,保实效,通过“四项制度”“三个基金”化解调处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稳定社会。
该市建立健全“四项制度”促进维稳工作。一是建立市领导大接访制度。充分发挥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的作用,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市领导几套班子成员转变工作作风,走上信访第一线,分成国有企业组、教育卫生人事社保组、涉法涉诉组、交通城建土地组、农林水民政商贸组,定期接访,直接面对群众,亲自接待来访,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建立市领导下访制度。做到“三个坚持”:坚持定期下访,调查研究,访民情,解民忧;坚持在矛盾集中的时期下访,了解动态,宣传政策;坚持到矛盾多的地方下访,指导维稳工作战线前移,将被动访转向主动寻访,事先掌握源头隐患,将事发后单纯做思想工作转向解决群众利益问题,预防群体性重复上访。
三是建立市领导包案及挂牌督办制度。一落实市领导包案,针对影响全局、情况复杂和涉及部门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重点问题,市委市政府下发文件,由市领导根据分工进行包巡查,并落实包案部门,市综治办牵头跟踪,督办落实。二落实单位(部门)包案。针对影响有关单位、部门的重点问题,由市综治委梳理、归纳,分门别类,下发督办通知,指定有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三定三包”(定人、定时、定责,包排查、包调处、包稳定)工作措施,限期解决。
四是建立维稳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属地和干部管理权限规定,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促使各级领导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对发生的稳定责任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和党纪、政纪有关法律规定,对责任人作出处理。
该市建立健全“三个维稳工作基金”。建立维稳解困基金。市政府拨出专款,建立维稳解困基金,对历年来所涉及社会稳定、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按照先易后难的方法,每年解决几件或十几件,分期分批解决,以逐步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
建立综治救助基金。通过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建立综治救助基金,对突发性事件、涉法涉诉重点信访人员、肇事肇祸的精神病患者和其他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在事出无因,责无人担,特别是涉法涉诉中存在无人赔偿、无法赔偿的时候。由救助基金先行救助或垫付等方式,以及时平息化解矛盾纠纷和隐患,避免影响稳定的事件扩大化。
建立调解员补助基金。乡村通过在转移支付中拨一点,群众捐赠一点等方式建立乡村人民调解员补助基金,用来奖励“村聘民选”、“乡聘民选”人民调解员,或者补偿他们的误工补助,以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他们化解调处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