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丰县法院从方便群众诉讼入手,采取五项措施将“司法为民”理念落到实处,为人民群众提供各种必要的便利,努力提高办案的社会效果。
该院一是开辟诉讼绿色通道,着力保障当事人诉权。在立案环节,向当事人免费提供诉讼指南,告知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对涉及赡养、抚养、抚恤、追索劳动报酬、医疗纠纷等弱势群体利益的案件以及书写诉状有困难的人,采取上门立案、电话立案、口头立案等便捷的立案方式。
二是建立快速裁决机制,着力解决当事人诉累。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切实做到简案简审,繁案精审。严格案件流程管理,实行全程跟踪、临期预警等方式,尽可能缩短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完毕的周期,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成本。
三是规范涉诉信访工作秩序,着力解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为了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对群众初信初访反映的问题,由法院解决的,书面告知信访人启动诉讼程序;对已进入诉讼或执行程序的,及时反馈案件审理或执行进度以及结案所需时间;对逾期不能审理、执行的,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对已审结的,做好判后释疑和教育疏导工作。
四是切实贯彻司法救助,着力体恤民困。对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对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五保户”一律免收诉讼费。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积极联系相关部门为他们提供司法救助,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
五是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着力解决民忧。诉讼中始终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将诉讼调解贯穿于民事案件审理全过程,尽可能地促成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握手言和。